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ㄚ鳥媽

妖孽又開始作怪了

2016年04月22日
快中午用餐時間前,大總經理突然來到辦公室
十二點用餐的我們大夥都不敢輕舉妄動
一直拖到了十幾分時,處長級的一位長官開口
說我們可以拿著便當到會議室用餐
大總經理直到自己的用餐時間二十分到後才離開
這時大妖孽主管認為大家很不給大總經理面子
認為人還沒走我們就去用餐了,真的很不可原諒
下午一上班馬上把兩位處長叫去罵
還說:誰說我們可以五點就下班的
雖然公司上班時間是早上八點到下午五點
但我們五點半以後才可以下班
還有以後吃飯時間再縮減10分鐘........
呸~現在是怎樣,這算是處罰嗎?
我們在用餐時間用餐難道犯法了嗎?
分分秒秒跟我們計較,而且還不給記加班
要加班只能自認倒楣,誰叫你需要加.須要配合
媽咪也已經二十年沒領過甚麼叫加班費了
要不要去勞工局檢舉一下,讓公司出名一下咧!
00XX香蕉加拔辣咧!超想罵人的
都是自己坐領高薪,不懂民間疾苦的一群爛人
希望在有工作之年能看到你們每個人的報應!!!
誰說大公司是有制度的,騙人啦!
政策都是會因人而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