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考將至,
大陳要班上每位同學,
替自己訂下各科"分數達成標準",
作為獎懲(獎卡)參考之用o
Willy自行訂下的標準是:
各科分數平均90分以上,
大陳自然不甚滿意,
重新定下平均92.5分以上的參考標準--
國語:95 數學:90 自然:90 社會:95
英文科非大陳的指導範圍,分數除外o
或許分數不是讀書求學的首要指標,
但賦予適度的責任感,
希望孩子們對自我努力程度有所期許,
應該是姑且一試的方式之一o
老師有老師的做法,
只要不悖離常理,
基本上不予以反對,
採取尊重且不介入,不干涉的態度o
這是老師跟孩子們共同討論出來的結論,
請Willy好自為之,努力試試看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