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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逛新光三越∼

2008年09月26日
媽媽”建議”爸爸說要買一隻手錶送給她,她有看中意某一隻錶,價格約七千多。爸爸就說好,去看看,但是沒保證要買,也順便帶寶貝出去晃晃。
星期五的晚上,新光三越不是很多人,爸爸最喜歡逛這樣的百貨公司,
人少逛起來感覺更輕鬆。先去三樓看媽媽喜歡的那一隻手錶,
正好媽媽前幾個月買的一隻三千多元的錶,似乎是個瑕疵品,常常走走停停的,送修已經修好了,所以順便拿。爸爸看了一下媽媽想要買的那一隻手錶,
外型是不錯,但是有沒有搞錯,一隻要8千元,打個折也還要5600元,隨便亂開價的。看來就等新光三越十月初的買千送百活動開始之後再來買了,會更便宜。但是一隻手錶要那麼貴,媽媽說要再買一隻手錶,這樣才好搭衣服。
可是,電視上的女明星說:”當貴婦是不需要手錶的。”
媽媽如果想要當貴婦的話,這一隻手錶還要買嗎?
再者,那個銷售小姐真不會做生意,不會去拉住客人的心,沒有交際手腕,
一副要買就買,不買就算了的心態。要是爸爸以後請到這一種員工,也實在是會覺得很頭痛的。
看完手錶之後,爸爸先帶寶貝去六樓玩具區玩遊戲,媽媽則去逛他歐巴桑的專櫃。因為人少,所以爸爸還是任由寶貝在玩具區隨便玩,但是就是不允許寶貝隨便亂碰玩具,除了廠商試玩的商品以外。就這樣,今天晚上媽媽只有花不到一千元買衣服,算是”勤儉”的了。
逛到百貨公司快要打烊了才回家,真是美好的星期五的夜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