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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完了,女兒真的不用愁以後沒工作了∼

2009年04月08日
爸爸在客廳寫東西時,突然間寶貝要爸爸看她。
爸爸抬起頭來時,看到的是寶貝脫下她的褲褲,露出她的小屁屁給爸爸看。
哇靠,完了,毀了,這麼漂亮又聰明的小傢伙,年紀那麼小就會脫給人家看了,這長大了還得了?
爸爸抓狂了,罵了寶貝,寶貝似乎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還惱羞成怒的跑到角落去哭。
爸爸跟媽媽講了這一件事,換成媽媽罵寶貝了。媽媽一面罵,寶貝一面哭。
後來媽媽在跟寶貝講道理:”媽媽不是都有在說不能把自己的小妹妹給別人看嗎?------因為妳做錯事,所以媽媽要罰妳七天都不能買糖果吃。-----”
母女倆在廚房的講了很久,爸爸也沒去中斷媽媽的教訓,就讓媽媽去處理好了。
要睡覺前,媽媽又問寶貝說:”妳這個動作是學誰的?(媽媽想說是不是在幼稚園有小朋友也有這樣的舉動,所以寶貝學起來了)”
寶貝說:”沒有。”媽媽再問:”那你為什麼要脫褲子給爸爸看?”寶貝的回答:”我就是想脫給爸爸看。”
寶貝一直哭求爸爸不要在聯絡簿上寫這一件事,最後爸爸心軟了,所以還真的沒有寫這一件事在聯絡簿上。
唉∼寶貝怎麼會這樣呢?記得以前爸爸還是學生,在路邊買東西吃時,有一個小女孩在攤位附近玩。結果那個老闆告訴爸爸說:那個小女孩經常會當街脫褲子給路人看。爸爸問說為什麼會這樣?那個老闆說:因為小女孩家住這附近,她的媽媽平常就是在”賺”的,常帶男人進出家門的,小女孩看久了就會了。”
那是當年那個小女孩生長在那樣的家庭,家長不注意管教而產生的問題。但是寶貝的媽媽也不是台語講的”賺吃咱某”,寶貝的爸爸我也不是三七仔拉客人的工作性質,平常生活作息正常的一家人,晚上九點多就想要跟周公下棋的生活作息,寶貝又怎麼會有這種舉動呢?
這需要再好好的觀察一下。重點是:七天內不准買糖果吃,就這是懲罰,不能讓步。
跟糖果暫時說再見吧,寶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