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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dy

墾丁∼

2010年08月21日
在幾天前,寶貝每次打電話回來都會對媽媽說要帶她去墾丁玩。既然答應寶貝了,今晚就帶寶貝和芳怡一起去墾丁玩玩。
雖然住在恆春,但其實爸爸媽媽應該也有三年沒來墾丁玩了。
哇靠,怎麼那麼多人啊,光停車就找了半個小時,一走到熱鬧的街上,看到那麼多人,爸爸的眼光卻少離開寶貝和芳怡,雖然說整路上那麼多辣妹會比較吸引注目的眼光,但是跟寶貝要是走丟了天天被媽媽碎碎唸到死的話,爸爸還是安分一點,寶貝的手就抓緊一點比較實在了。
不過墾丁真的變了,路上不再那麼的亂,但是變的更商業化了,感覺的出來是比較有規劃了,但是賣的東西都不便宜。
媽媽買了兩個小項鍊,寶貝和芳怡各一個,那種丟在路上連狗都懶得去聞一下的小項鍊,每個要價150元,真的是貴啊。
在回程的路上,媽媽提議要去福華飯店前的那個沙灘走走,今晚的夜光很亮喔,寶貝和芳怡兩個看到海可高興的ㄌㄟ,只是寶貝一點危險意識都沒有,還想要去玩水ㄌㄟ。
難得來墾丁玩,爸爸卻只能將記憶停留在當下,因為要是爸爸將記憶拉到年輕時,且當媽媽問爸爸有沒有跟別人來玩過時,要是爸爸"記錯人",回答跟媽媽記憶裡"遊玩的細節"不一樣的話,那爸爸電腦主機板就跪不完了。
所以已婚的男人要注意喔,一來:遊玩的地方都是跟現在在一起的女人才有的共有的記憶而已,二來:不管如何,打死不承認。爸爸都跟媽媽說這是第一次來,而且是跟媽媽一起來,這樣媽媽就會笑的很高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