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y
早上爸爸打電話去寶貝的學校,針對衣服被別人收走的問題詢問了一下舍媽的意見。
學校的洗衣場小,要擠掛那麼多人的衣服,一不小心就會收錯了,這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總不能丟了就買吧,被誤收的衣服襪子一定還在宿舍裡,沒必要被誤收就要重買,這樣的浪費也沒有什麼意思的。
爸爸提出了想法,但是舍媽一些理由無法執行。
說真的,那只是要做不做而已,哪有什麼無法執行的事情。
爸爸是想說是不是一週花個一個晚上的十幾、二十分鐘的時間,住宿生一起檢查自己的內務,若有誤拿別人的衣物,那就統一集中讓失主認領,又不是故意要拿的,物歸原主也是很正常的,不是嗎?
而這可以列在住宿公約裡面固定每週的某日的某時住宿生一起進行的動作,然後由室長去執行就好,幹嘛一定要舍媽顧頭顧委的監督呢?
舍媽一堆理由說無法執行,爸爸也不勉強了。
不過為什麼寶貝說的襪子不能掛在寢室裡?舍媽說容易掉的貼身衣物和襪子或是其他小件的衣物是可以掛在宿舍裡的,可是寶貝說不行。
舍媽說她會去找寶貝了解一下,那就讓舍媽去講,看看這樣是不是減少掉襪子的次數。
倒是制服,上面還有繡學號會被收走,那就離譜了一點,身材不一樣又有繡學號,是要怎麼穿出去呢?
爸爸從沒有住過學校宿舍,也不知道來龍去脈,那就讓學校去處理了。
下個星期是期中考週,兩個小孩都要考試,晚上小寶也和媽媽進書房去讀書。
她的自然科感覺好像不是很拿手,小寶第一次接觸,就看她知不知道哪裡是重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