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我所做的事,信我的人也要做,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
我所做的事,
信我的人也要做,
並且要做比這更大的事,因為我往父那裡去。(約翰福音14:12)
這句話出自新約聖經福音書。
福音書是記錄耶穌在世所言所行,看起來就像故事書一樣,很多人都是以福音書做為讀聖經的入門。我也不例外。
這節經文對我而言,一點也不陌生,但是今天讀來卻更有感觸∼因為,好像忽然"真的"開始跟我"有關係"了。
這句話是耶穌親口說的。
他的意思是說,他所做的事,信他(是神)的人也可以做到,而且可以做得更大、更轟動(我自己加的)。
到底耶穌在世做過什麼事呢?
我從這句話的出處往前翻,耶穌曾做過:
使"拉撒路"(Lazarus,一個年輕人)從死裡復活;
醫治生來瞎眼的人;
教導百姓關於神的道理;
遵守神的訓誨;
在水面上行走(超越自然律)
五餅二魚的神蹟,餵飽五千人
畢士大池畔醫治一位病了38年的人
治好一位大臣的兒子
向撒馬利亞婦人傳福音(撒馬利亞人與猶太人的關係,有點像台灣海峽兩岸)
在喜宴上將水變為酒
試想,我真的也能像耶穌一樣,行這麼多神蹟嗎?
從聖經的應許來看,答案是肯定的,最近我也開始練習為人按手禱告,求神醫治的大能臨到被我禱告的朋友身上。
神賜下超自然的能力,並不是讓人用來自誇自傲的,人必須時刻記住,自己只是神使用的器皿,像是把汽油注入車子時使用的輸油管,只是工具,為的是讓人更真實地經歷神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