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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ily乖群媽咪

收到公文

2008年08月30日
五月底得知,群群符合縣府補助條件,費了一番工夫後,等了兩個多月,終於盼到一紙公文。

受文者:乖群媽咪(化名)

主旨:有關台端申請97年度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乙案,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經查台端符合受僱者家庭部分托育費用補助申請及核發作業規定,同意自97年6月1日起開始補助,補助款將按季撥入台端之郵局帳戶。

二、補助標準及期限如下:

(1)每位幼兒每月補助3000元。托育日數超過15日未滿一個月者,補助金額以一個月計;15日以下者以半個月計。

(2)本項補助每年須重新申請,並請於新年度1月10日前提出。

(3)本項補助於幼兒年滿2歲即停止補助。

三、補助期間補助對象及條件如有異動(如保母更換、台端夫婦未就業、幼兒中止送托等),應於異動日起五日內主動告知所屬之社區保母系統或托嬰中心,並停止請領補助款。

四、如有重覆申領同性質之補助、所提供資料虛偽不實或以不正當方式日領之情形者,本府除依法追回溢領之補助款並撤銷補助資格外,如涉及刑責者,則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五、倘台端對本處分不服時,應於文到次日起30日內檢具訴願書至本府,由本府層轉訴願管轄機關內政部提起訴願。

縣長 鄭永金


以上是公文內容,解釋一下翻譯成白話文,就是群群每個月可以幫忙賺3000元喔!滿二歲那個月可能只有1500元,也可能領不到,反正多了將近兩萬元,感謝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