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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疹性牙齦口腔炎

2007年07月27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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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疹性牙齦口腔炎 泡疹性牙齦口腔炎是由第一型單純皰疹病毒(HSV-1)所引起的口腔感染,85-90 % 的感染者不產生症狀,只有約5-10 %的幼兒第一次感染此種病毒時產生嚴重症狀,包括高燒、口腔黏膜多處水泡破皮、牙齦腫脹甚至出血、口臭、頸部下顎淋巴腺腫大。好發年紀在1至5歲,發燒可持續5至7天,水泡需10-14天左右才能完全痊癒。第一次感染結束後,病毒便藏身於附近神經節中。當遭受某些壓力,如感冒、發燒、豔陽暴晒或特定食物,此病毒即活化,週期性的在嘴唇週圍產生水泡。但有人病毒終其一生都不再活化。 ◆傳染途逕 由直接接觸泡疹病毒感染患者的皮膚傷口、口腔水泡或唾液而傳染,甚至是無症狀之感染者的唾液也有傳染力,一般要等水泡完全消失且皮膚傷口結痂之後才無傳染性。 ◆治療 1. 飲食方面:最重要的是讓患兒盡量維持與平時一般的進食量,特別是發燒時會增加體內水分消耗,此時水分補充就顯的更為重要,牛奶、冰淇淋、布丁、果凍、果汁、奶昔、口服電解質等冰涼流質食物都可嘗試,需避免太辣太鹹太燙的食物。 2. 藥物治療方面: 甲、 安佳熱或馬蓋先等退燒藥可用來控制體溫並減輕疼痛,但無法縮短病程。 乙、 局部口腔麻醉劑不建議使用。 丙、 抗病毒藥物:口服抗泡疹病毒之特效藥Acyclovir,研究證實在發病72小時內服用可縮短發燒天數與疾病嚴重度,但健保並不給付,目前建議家長自費使用。至於局部口腔塗抹Acyclovir藥膏,則無確定療效。 ◆何時需要立即尋求醫療協助 1. 當有高燒不退時。 2. 有脫水狀況時,例如8小時內無小便,嘴唇乾裂,乾哭沒有眼淚,嬰兒前囪門凹陷等。 3. 虛弱、嗜睡、活動力明顯降低。 4. 病灶影響到眼睛時,恐有失明之虞。 5. 新生兒,小孩本身為免疫力不全患者,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劑(如類固醇、化療藥物等)。 ◆結語 一般來說,泡診性牙齦口腔炎不常有嚴重的併發症,但在疾病早期與腸病毒感染所引起的咽峽炎或手足口病不易區分。若患兒出現上述情形應盡速就醫,由醫師作正確診斷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