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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dia和Andreas的媽

入關記

2007年06月08日
[left1]滿七的月的肚子,看起來實在沒有很大,穿上我的偽裝服,也不過像個胖女人...

所以到了紐約入關的時候海關並沒有刻意跟我說些什麼,只問了要來幹嘛、要待多久,然後就蓋指印過關了。原本擔心帶了很多中藥在行李內會被刁難,竟然也連檢查都沒檢查就出機場了。

才有些得意,就陸續發現簽證(I-94)有問題,竟是後來許多麻煩的開端....

首先發現,入境海關給我的居留許可只有三個月!和我同行的朋友走的是另一個走道,輕鬆的拿到六個月的居留許可(偏偏她真的只待兩週... 真是浪費啊...)。我們在台灣辦的美簽雖然是五年的簽證,但只代表五年內可以不限次數進入美國,但是至於每次入境可以在美國待多久,就要看入境時海關給居留許可多久了,一般來說,都是給六個月。然我這次卻只拿到三個月!換句話說,我最遲在九月七日就必須離開美國!以預產期在八月二十七日來看,就算寶寶準時報到,我恐怕也沒辦法在美國坐月子就必須回台。坐月子對女人來說是絕對不能輕忽的。於是,大家紛紛開始幫忙想可以合法延長居留許可的方法。

合法延長居留許可在美國最多人用的方法有幾種:第一:去弄個語言學校來念,請學校發I-20變成學生身分,就可以取得和學習時間相當的學生簽證;第二:請律師辦理延長簽證,但是必須有好的理由證明你需要延長簽證,通常都是請醫生開證明;第三:就是離開美國一趟(到鄰近的加拿大或是墨西哥),重新進入,就可以拿到新的居留許可,只要別運氣太差,新的入境簽證應該可以拿到六個月以上。由於第一種和第二種方法都耗時費力,又由於我認為我也曾經在紐約拿過加拿大簽證順利進加拿大旅遊,也有幾次進出加拿大的記錄,應該可以順利拿到加拿大簽證,所以決定以第三種方法重新安排一下我的「行程」。就因為辦加拿大簽證,才發現了我的簽證(I-94)的第二個問題...(請看「拿加拿大簽證」篇)
偽裝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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