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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即將要開始辦車禍和解

2011年09月22日
今日收到與Sandy擦撞的車主邱小姐的來電,她致電給Sandy說摩托車已經送去車店修理,再來就是傷害賠償的部份,因為強制險本身就有針對傷害部份做理賠所以Sandy便無須擔心醫藥費這塊,但Sandy在今年年初沒有保到起汽車任意險,只保到車主傷害險,所以車損部份便要Sandy自費處理了,今日與對方車主邱小姐聯絡後,詢問到那間修摩托車的店家因為摩托車店家和警察局很近所以今日下班後就先到警局詢問事故處理狀況及釐清事故,後來一問之下才知道事故初步判定是要等一個月,不是週一Sandy打電話詢問當日值班警察的七日,暈倒@@,後來Sandy想找當天處理的警員,結果那位員警休假,所以Sandy就一五一十跟另一位警察描述當日發生車禍概況後,那位警察說一般路權是左轉車要讓直行車先過,所以Sandy是左轉車應該是要先讓直行車後才能轉彎,因此這件車禍主因初判應屬於Sandy過失較多,聽完之後Sandy知道自己要全額支付那摩托車的維修費了(T_T),只能當破財消災,當做是前世欠這位邱小姐的債,今生還好Sandy不用皮肉傷來還,就當做用這筆錢來還給這位邱小姐~~還好她傷的不重,不幸中之大幸~
走出警局之後Sandy隨即到距離不遠的摩托車車行(剛好邱小姐是把車送來這間摩托車店,摩托車店與邱小姐很熟,是老顧客),Sandy請老闆show邱小姐的車,看看修了那些,需要多少錢?沒想到居然要6仟多塊,後來經過Sandy討價還價才用5800成交,唉~只怪自己沒保到汽車的第三責任的任意險,賠對方的車損就得自己實支實付,算一算真的該怪自己,因為加保這種險一年不過才2300元,不過就當作學一次經驗,因為Sandy在開車多年來第2次與摩托車發生這種擦撞(第一次的摩托車車主自己有錯所以大家就不追究,各修各自的車),第2次是最近的這一次,從開車到現在已經開了十多年了,就當做每年沒保到的任意險費用挪來賠這一次的擦撞,只能這樣慶幸自己了~過幾日要懲罰自己一週不能開車,把車車送到土城哥哥朋友那邊,花一點點錢將車車重新拷漆 + 鈑金,以後盡量減少開車次數,並會再過幾日多保汽車第三責任險保障自己也保障開自己車的人,多花一點錢保車子,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這次車禍給Sandy很大的感觸,因為從Sandy出車禍後,光電話聯絡及煩惱對方不知要如何索賠Sandy及與對方討論要如何處理再加上及賠對方車損,以及手機通話費再加開著自己的車去警局及摩托車店,光花這樣的心思Sandy已經死了很多細胞及精神損失,真的比花保費還多出好幾倍的時間與金錢支出,真的很划不來,早知如此當初應該乖乖買任意險花個不用三仟元的保費來買個安心的呀~飲恨~~該花的不花,省錢省錯地方了,我親愛的朋友們請大家以Sandy為戒,有騎機車或開車的,一定要多買個車碰車的任意險來保障自己阿~
接下來明天Sandy要打電話跟對方邱小姐談和解了,希望可以順利在這週日前把這件事告一段落,還Sandy與對方邱小姐一個寧靜的生活!
預計賠修摩托車費NTD$5800(已殺價之金額)及再包個紅包給對方邱小姐壓驚,傷害醫療部份~
還好有強制險的補強,不然Sandy的血汗錢真的會賠掉三分之一.(悶)
明日再看看對方邱小姐的回應如何~
ps,現在才知道出有事情要自己承擔,因為沒有人會幫自己處理自己犯的失誤!一切要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