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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保母 將禁止照護幼兒

2007年01月27日
公開
47

無照保母 將禁止照護幼兒 更新日期:2007/01/25 07:10 記者:記者薛荷玉�台北報導 教育部草擬新法,未來沒有執照的保母,不能再收費幫人帶孩子,否則會被處六至卅萬元的罰款,且抓到一次罰一次。 教育部昨天通過「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規定在立法通過後三年內,三親等以外、且收取費用的保母,如果帶不滿兩歲的幼兒,一位保母最多只能帶兩個小孩,且必須取得保母證照;如果是二至六歲的幼兒,一位保母最多可帶三名,且一定得取得教保人員證照。 但如果是由祖父、祖母或姑姑、舅舅帶孩子,或是臨時請朋友幫忙、且未收費,就不受該法中保母的資格限制。 教育部整合原內政部主管的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與教育部的幼稚教育法,成為全新的「兒童教育及照顧法」,把學齡前的保母、托嬰中心、幼稚園、托兒所、安親班等過去幾乎是三不管的人員、機構都納入管理;這項草案預計本月底送行政院審查。 近來虐童事件頻傳,教育部擬定新法,希望統合整個托育體系。但教育部的草案,仍被實務界認為窒礙難行。 教育部認為,目前保母缺乏管理,雖然政府推廣證照制度多年,但因沒有罰則,多數保母仍然無照,街頭巷尾的歐巴桑誰都可幫人帶小孩,照護品質及幼兒安全堪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