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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寶貝閔閔 &涵涵的媽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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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解

2008年12月16日
公開
30

晚上陪爸比去和解~ 上星期四的車禍情形,大概是這樣的: 爸比要過十字路口時,車子左後方的門,突然遭一台機車撞上~ 那機車騎士(以下簡稱B),頭部後方有些皮肉傷(有帶安全帽,應該是安全帽沒有扣好),機車外殼有損壞~ 爸比的部份,身體方面沒什麼外傷,但車子左後方的門,被機車強力的撞擊下,凹了進去,門關不起來,爸比暫時用繩子固定~ 爸比說,他要過馬路時,有減速但並沒有看到那台機車,是聽到『碰』一聲後,才知道被撞到的~ B說,爸比的車子突然跑出來~(B一定是騎的很快,所以才會來不急煞車) 後來依警察的判定,爸比若依交通規則是比較理虧,所以開給爸比一張"左方車未讓右方車先行"的罰單~ 爸比必須負責B的醫療費用及機車的修理費用~ 車禍當天,爸比下班後,因為看到那輛機車還停在原處,所以打電話到B的家裡,想尋問一下B的情況及機車何時會請人修,但B並沒有在家,他家裡的人說"B去找朋友了".... 等B的車子修好了,知道費用後,今晚陪爸比去B家裡"和解",爸比買了一盒水果,準備了機車修理費(4000元),還有一包紅包(2000元)~ 之前聽爸比敘述了一些B在車禍後所講的一些話,大概知道B並不是一個善良的人,但B的父母看起來是比較厚道明理些~ B一開始,看到爸比只包給他2000元,他並不接受,還說沒那麼簡單,他跑了出去,不想和解~ 氣紛弄的很尷尬,B的父親原本還一度想幫B簽和解書,但B還恐嚇自己的父親,如果想偽造文書就簽呀~ 經過B的母親勸說下,B進來了,但他還是不想和解,並說他因為車禍已經好幾天沒工作,那要怎麼算~爸比把他錢包裡的錢全都拿出來了,全部的錢加一加只有8000元,但還是沒有滿足B...經過B的父母再三規勸,B終於答應,以一萬元(不包含機車修理費)和解... *機車修理費是3150元,原本爸比要給B4000元,但因為B"喀油"太多,所以後來只給3500元,省下的500元還可買不少東西呢~ B實在是有些過份,會發生那樣的事,誰都不願意呀~ 況且是B來撞爸比車子的耶~ 但往好的方面想,還好B並不嚴重,不然就不是『錢』能解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