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送法蘭克到校後 媽咪在回程才想到昨天忘了簽連絡簿 為了不想讓老師在簽章欄打個問號 立刻去電給老師 老師問媽咪已離開學校嗎 媽咪回答是的而且已有點距離 老師說沒關係 晚上一回家先打開連絡簿看看 還是有個問號,而且今天的家長意見欄 還蓋了一個紅色的印章∼連絡簿家長未簽章 答案很明顯了,上午先告知未簽章是沒用的 像沒自首一樣,還是蓋了章回來 所以,每天還是要記得簽 萬一那天又忘了,也不必先去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