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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ys 琦琦

看清人性

2018年08月27日
休息了兩週,終於弄到我弟的NB。
我早早起床,很開心想要嘗試跟公司連線。

當然還是要先跟主管報備,沒想到被打回票。
他要我在家休息,不要想工作。

我當然不樂意,每天當廢人,情緒真是遭透了。

而且傷口還不能碰水,還不能洗澡每天只有擦澡,一切真的煩透了。
(因為娘家是浴缸,還沒想到怎麼進出的作法)
我只想藉由工作,轉移一下心情。

表面原因:因為病假不能工作,否則違反勞基法。
於是我想到一個對策,就是不請病假,
而是用簽呈申請在家連線工作。支領半薪(等同病假半薪)
原以為這是個兩全其美的作法,
解決公司不能違反勞基法的疑慮,我也能安心做一部分的工作。

(老實說,我也覺得如果我有工作,媽看我的眼光或許會不同,她會覺得我有在工作,而不是整天躺床上或坐床上發呆,而她要忙來忙去幫我打理...)


不過簽呈傳給公司後,還是引起兩位主管不悅(吧),直接否決我的提案。
想當然爾,最後董事長會尊重他們意見。

那兩位,美其名是說要我安心休養,但其實我深深覺得,他們平常混慣了,應該是很不爽我想盡辦法要工作這種行為。觸怒了他們敏感神經。

兩位主管一直在跳針寫:"病假工作違反勞基法"(我就是不想請病假了啊!半薪工作是哪一點看不懂?)
董事長的回覆則是肯定我的努力。

確定簽呈沒過以後,我真的非常生氣跟沮喪。
我覺得他們完全沒有顧慮我心裡層面上的感受。

就好像一個殘疾的人希望你給他機會,你卻叫他好好休息不要想(其實應該是:去旁邊不要吵!),這樣對他是真的關心真的好嗎?
真的善心,有同理的人,會問他:我能幫你什麼?你現在可以做什麼?
幫助他儘快恢復原來生活。這才是真正關心。

所以,經過這次磨難,我真的能體會身體殘疾的人心裡的一些感受。
或許行動不便,但並不想被視為殘"廢"。


當然,這次簽呈事件,還得知某位以為已經比較改進的同事,
趁機會興風作浪,把我給她的LINE訊息給那位主管看。

我想,對人性,真的不要有太高的期望。
有些人真的是禽獸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