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翰翰的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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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面的孝順

2009年01月29日
公開
21

回家那天就聽說外婆摔斷腿,現在已經無法行動自如,必須躺在床上。 今天阿姨們(三、五、小)和小舅到家裡送我跟媽媽定的米酒,順便討論未來要如何照顧外婆。原本有人提議用阿嬤留在媽媽那裡一百多萬的定存,請外勞但大舅媽、二舅媽都反對請外勞,理由是: 1.如果要請外勞,那以後每隔十五天,外婆要隨著輪到誰奉養,就跟著過去。 不能一直住在大舅房子中(那間房子是外公分給大舅的),可是那間房間是阿嬤從年輕到老都住在那邊。不請外勞是不希望阿嬤一直呆在他家。 2.二舅媽說他可以照顧,為什麼要請外勞。(只限屬於他照顧的15天) 三舅因為晚上要做生意,不能一直照顧,所以,如果不請外勞,阿嬤晚上恐怕要一人在家(行動不便,躺在床上)三舅說他可以去做生意以前先幫阿嬤餵飯,叫嬸嬸早點回來。 這些人真是可笑,所有的出發點,都考慮到自己,後來我跟大姐都同意,因為他們捨不得花請外勞的錢,想說那些錢以後大家也可以分,為什麼要現在用完。最後,大家討論的結果,還是不請外勞,我跟媽媽說反正錢在你這,你就管他的,該請還是請,媽媽說他不敢。所有的阿姨都說他們無能為力,看不出來,他們平常可是尖牙利嘴,卻沈默。 我這個姓袁的,當然沒能說什麼,只是看到一個為兒女付出八十年的人,老來連自己要用自己的錢照顧自己,都那麼無能為力,就告訴自己以後絕不能犯同樣的錯,那就是過份依賴兒子,以兒子為天。以後也要提醒自己,關於婆家的事,我不會多嘴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