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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婷 Amy

房子用印

2009年10月15日
今天用印前發生了一件讓人很生氣的事情~~
代書助理打電話告知交屋的時間要延到11月20號
主要原因是因為賣方當初跟信義有合約在~需要等20號約到期
而因為我是跟住商仲介買的(說來話長)
我們的貸款及過戶..等文件要等20號才能開始進行
助理說11月5號來不及~一定要20號左右
天ㄚ~滿心期待倒數日子卻又發生變卦
帶著滿身的怒氣到仲介處用印談判
好佳在~彼此最後商量達到共識~~
一樣時間交屋~只是過戶貸款問題延後
而這對我們沒有損失~反而可以省下半個月的貸款~
賣方則損失的是沒辦法如期拿到費用
真不知這是喜還是憂?
現在只希望趕快交屋完成~~
不然腦袋還要裝這些瑣事真是一個頭兩個大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