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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台南俊傑杯 截止報名

2010年07月08日
第 十 一 屆 俊 傑 杯 全 國 圍 棋 賽

一、宗旨:提倡正當休閒活動,推廣優質圍棋文化。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台南市體育會圍棋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台南市圍棋協會

四、協辦單位:台南市民生圍棋文化協會;台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台南市新聞記者公會

五、贊助單位:財團法人台南縣私立吳俊傑慈善公益基金會

六、比賽日期:各組一律在上午9時前報到,09:30開賽
1.級 位 組:A.幼兒組、入門組(31級以下):99年4月25日。
B.辛(22-24級)、壬(25-27級)、癸(28-30級)組:99年5月2日。
C.戊(13-15級)、己(16-18級)、庚(19-21級)組:99年5月9日。
D.丙(7-9級)、丁(10-12級)組:99年5月16日。
E.甲(1-3級)、乙(4-6級)組:99年5月23日。
2.段 位 組:(1)初段組:99年6月6日。 (2)二、三段組:99年6月20日。
(3)四段組:99年6月27日。 (4)五段組:99年7月4日。
(5)六段以上組:99年7月11日。

七、比賽地點:台南市圍棋協會(台南市建業街5號) 電話:06-2558509 傳真:06-2561961
0929-390589(林媽媽)

八、報名辦法:
甲、時 間:各組自即日起至各組比賽時間前3日止。請傳真報名或電話報名亦可簡訊報名。
乙、參賽資格:各組均歡迎全國棋友參加,丁組以下為青少年組(1992年以後出生者),
幼兒組限未就讀國小兒童。

九、報名費:
1.入門組、幼兒組三百元整; 2.級位組每人新台幣肆百元整; 3.段位組每人新台幣伍百元整;請交各教室或於報到時當場繳交。 4.因比賽場地有限,每次參賽限額96人。

十、比賽辦法:
甲、採國際瑞士制。
乙、段位及級位甲.乙.丙各組一律三敗淘汰,幼兒組、青少年各組一律下完五局。
丙、各組一律分先,先著貼六點,黑184子勝。
丁、幼兒組使用9路棋盤黑43子勝。入門組使用13路棋盤,黑87子勝。
戊、六段以上組及二、三段組段差一先。
己、未盡事宜悉由裁判決定之。

十一、獎勵:
組 別 六段以上組 五段組 四段組 二.三段組 初段組
第一名 12,000 6,000 5,000 4,000 3,000
第二名 6,000 4,000 3,000 2,500 2,000
第三名 4,000 3,000 2,000 2,000 1,500
第四名 3,000 2,000 2,000 2,000 1,500
第五名 2,000 1,500 1,000 1,000 800
第六名 2,000 1,500 1,000 1,000 800

(一) 段位各組冠、亞、季軍另頒發獎杯。
(二) 級位各組五勝冠軍、四勝亞軍頒發獎杯、獎狀、獎品。青少年各組三勝者頒發獎狀、獎品。
(三) 段位三段以下及級位甲組四勝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升段,並頒發晉升段證書。
(四) 六段以上組64人以上(含)冠軍者可升為七段。五段組每十六人升一位,四段組每十人升一位,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升段。

十二、附則:參賽者大會供應午餐。(素食者請於報到時登記)
1.幼兒組入門組參賽者皆有獎品;青少年組贈送紀念品乙份。
2.凡遲到者加倍扣時,超過10分鐘取消比賽資格,裁定對方勝局。
3.段位參賽者以執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段位證書為準;棋力不得以高報低或以低報高。
4.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宣佈為準。

附註:『本比賽若該場遇颱風,則依台南市政府發佈【停止上課】之訊息,取消當天比賽,不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