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7/22 台南幽玄盃截止報名

2012年07月15日
(07/22) 101年打造運動島 第五屆 幽玄盃 全國圍棋錦標賽



一、活動宗旨:為響應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打造運動島,提倡正當休閒智力運動,推廣圍棋教育,發揚圍棋文化,涵養高尚品德與修養。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南市體育總會

四、承辦單位:台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

五、協辦單位:陳亭妃立法委員服務處、郭信良副議長服務處、王定宇市議員服務處、王峻潭市議員服務處、李文正市議員服務處、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陳朝來市議員服務處、陳進益市議員服務處、曾順良市議員服務處、蔡旺詮市議員服務處、賴惠員市議員服務處、台南市圍棋協會、台南市安平開台天后宮、國立台南大學

六、比賽日期:101年7月22日(星期日)。

七、比賽時間:上午8:30∼9:15報到,9:20開幕,10:00開賽。

八、比賽地點:國立台南大學體育館(台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九、報名辦法:

1.報名資料:請書明姓名、生日、聯絡電話和住址、報名組別(六七段組須註明段位)及繳交報名費:團體組2000元、段位組500元、級位組400元。如有各項問題請來電洽詢,詢問電話:(06) 2280732。

2.報名時間:即日起至7月15日止,因場地有限,額滿為止;請提早報名,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3.報名方式:郵政劃撥帳號:31568098,戶名:台南市幽玄圍棋推廣協會,並將劃撥單連同報名資料傳真至(06)2264860或親洽華聲少年圍棋學院各棋院報名:

中山棋院:台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2樓(06)2290231

東棋院:台南市東區崇明路101號(06)3350765

逢甲棋院:台南市南區三官路27號(06)2641131

海佃棋院:台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409號(06)3507906

永康棋院: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700號(06)3015325

復興棋院:台南市東區裕興街79號(06)3316791

佳里棋院:台南市佳里區中山路154號(06)7227326

安平棋院:台南市安平區怡平路360號(06)2996255

十、 比賽組別:

1.團體組:歡迎全國各圍棋小聯盟及圍棋社團報隊參加。每隊分男單、女單、男雙、女雙、混 雙等五組,共8人一隊,可後補2人,隊名自取。

2.個人組:(1)六七段組 (2)五段組 (3)四段組 (4)三段組 (5)二段組 (6)初段組 (7)甲組(1-3級)

(8)乙組(4-6級) (9)丙組(7-9級) (10)丁組(10-12級) (11)戊組(13-15級)

(12)己組(16-18級) (13)庚組(19-21級) (14)辛組(22-24級) (15)壬組(25-27級)

(16)癸組(28-30級) (17)入門組(31級以下) (18)幼兒組(幼稚園31級以下)

十一、參賽資格:歡迎全國圍棋愛好者參加。段位各組限領有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之段位證書者為準;入門組限83年以後出生者參賽;幼兒組限94年9月以後出生者參賽。

十二、比賽辦法:

1.採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訂定之圍棋規則,瑞士制五局,段位各組三敗淘汰,級位各組比滿五局不淘汰。

2.癸組以上使用十九路棋盤,除六七段組的七段對六段須讓先(黑棋181子勝)外,其他各組一律分先,黑棋185子勝。入門組使用十三路棋盤,黑棋87子勝。幼兒組使用九路棋盤,黑棋43子勝。

3.團體組及四段以上各組每人35分鐘包辦制,初二三段組每人30分鐘包辦制。級位各組由裁判公告使用計時器。

4.遲到者加倍扣時,逾10分鐘者裁定敗。第一次被判違規警告者,同時判罰一子,第二次違規判敗。

十三、獎勵:

1.段位各組前三名頒發獎盃、獎金及獎狀,第四、五名且有四勝以上者頒發獎金及獎狀。獎額如下表:

名次

組別
團體組
六七段組
五段組
四段組
三段組
二段組
初段組

第一名
30000元
10000元
6000元
4000元
3000元
2500元
2000元

第二名
20000元
6000元
3000元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1000元

第三名
12000元
3000元
2000元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第四名
8000元
2000元
1000元
10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第五名
5000元
10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500元


2.段位及級位甲組視參賽人數,依晉升段標準報請中華民國圍棋協會頒發段位證書,晉升段者自付證書費用。若符合升段資格卻不報請升段者,大會得取消其各項獎勵,並失格參加中華棋協核准之圍棋比賽。

3.級位各組錄取五勝為冠軍、四勝為亞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丁組以下取三勝為優勝,頒發獎牌。

4.本比賽設風範獎,由評審委員評選,各組取一名,頒發獎狀及獎金200元。

5.團體組視參賽對伍之多寡,大會有調整得獎名額、獎金之權。

十四、備註:

1.大會供應參賽者午餐、茶水及贈送紀念品一份。

2.若有未盡事宜,以大會宣佈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