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9) 第四屆『南台灣杯』全國業餘圍棋菁英團體賽
一、主旨:發揚固有文化,推廣圍棋教育、端正社會風氣。
二、宗旨:早期雲嘉南隸屬台南州,故本賽取名雲嘉南杯,有追本溯源的意涵。第一屆在台南市,第二屆在斗六市,第三屆在嘉義市,本屆增加高雄市,擴大為第四屆南台灣盃。
三、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台南市政府、嘉義市政府、雲林縣政府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高雄市中山圍棋研究會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中山圍棋研究會
六、協辦單位:國立中山大學、連立堅議員服務處、周玲妏議員服務處
台南市民生圍棋文化協會、雲林縣體育會圍棋委員會、嘉義市圍棋協會
七、贊助單位:周氏地產、台南市政府、台塑麥寮管理部、豐泰文教基金會
八、比賽日期:103年6月 29、30 日(星期日、星期一)
第一天09:00報到抽籤,10:00開幕式,10:30開賽。
九、比賽地點:國立中山大學體育館〈高雄市鼓山區蓮海路70號 總機電話:07-5252000〉
十、組隊辦法:歡迎全國業餘選手組隊,段位以中華民國圍棋協會為準
1.每隊選手5人,領隊1人〈可以有預備選手1人〉
2.入決賽16隊提供住宿,每隊6人,並辦選手之夜聚餐聯誼
3.縣、市圍棋協會、委員會,團體組隊選手須設籍該縣市〈如有疑慮須提出證明,經查不實淘汰該隊〉
4.學校組隊選手須在同一所學校就學,不限設籍〈如有疑慮須提出證明,經查不實淘汰該隊〉
5.用協會、委員會,團體、學校名稱組隊為隊名可組多隊。
6.報名至6月15日止,每隊報名費2000元,隨報名表掛號寄高雄市苓雅區福建街242號陳仲業收。
7.聯絡電話:手機:0910981696 TEL:07-3349674 FAX:07-3346431
十一、比賽辦法:採用中華民國圍棋協會比賽規則瑞士制。
1.一律分先,結束一律數黑,黑棋184.5子勝。
2.預賽第一場未到由後往前遞補,爾後每場開賽十分鐘未到判該場敗。
3.報名時請將預賽三場選手次序表填妥一併繳交,以利賽程作業。
4.每場用時40分鐘,讀秒20秒3次。
5.團體成績三勝以上者裁定該隊該場勝。
十二、獎勵辦法:
1.取前五名頒發獎金、獎杯、獎狀;6至16名頒發獎金,個人全勝獎3000元。
2.獎金:第一名:15萬元;第二名:8萬元;第三名:7萬元;第四名:6萬元;第五名:5萬元。〈第一名四勝,第二至五名三勝一敗比輔分〉6至11名各2萬元;12至16名各1萬元。
3.贈送紀念品每人一份。
十三、附則:
1.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概由大會決定之,大會供應午餐、茶水乙份〈素食者請在報名表上註明〉。
2.比賽進行中,嚴禁家長、老師進場,違者該隊警告一次,警告二次者取消比賽資格。
3.凡參賽選手均須服從大會規定及裁定,否則取消比賽資格
全國業餘圍棋菁英團體賽選手次序表
場次
第一位
第二位
第三位
第四位
第五位
後補
第一場
第二場
第三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