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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英媽媽

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結婚嗎?

2011年05月02日
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結婚嗎?
張思聰寫於 2011年3月7日 21:36

基督徒可以和非基督徒結婚嗎?

林後6:14 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這是最常被用來反對基督徒和非基督徒結婚的經文。但這經文真正的意思是什麼?

聖經原文沒有「原不相配」,因為這翻譯者添加的四個字,使許多人都認為,這節經文在講婚姻,基督徒不可和未信者結婚。若抽掉「原不相配」,這經文應該是「你們不要和不信者同負一軛」。

事實上,這節經文的上下文在講信仰生活的事情,因為接下來保羅又說:「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相交」原文metoxeh意義是「fellowship」,可翻譯為「團契、分享」;「相通」原文
koinonia ,意思是「有分於…」。這詞用在說明領聖餐時是「領」基督的身體和血。(林前10:16)使徒行傳記載,初代教會共同生活的情況:他們彼此「交接」(koinonia)、擘餅、祈禱。(徒2:42)所以,保羅的意思應該是,基督徒不要去參與在那些未信者的信仰活動,例如廟裡的節慶、禮儀等,然後又在教會裡守聖餐,交接、擘餅、禱告。因為哥林多教會信徒對這些事情常混淆不清,保羅特別提出要哥林多信徒不要這樣做。所以這節經文和「基督徒是否可與未信者結婚」無關連的,討論基督徒婚姻問題,不該以這節經文為論證。

另外,把婚姻比喻為「軛」就嚴重誤解聖經了。「軛」在聖經裡有「勞苦工作」、「重擔」、「轄制」等意思。而婚姻若真的成為「勞苦、重擔、轄制」了,那麼不要也罷。然而婚姻是神對人的祝福,保羅不會把婚姻比喻為「軛」的。

基督徒與未信者結婚,在日常生活上就會有許多因為信仰差異而引起的衝突;就算同是基督徒,夫妻信仰深度不同,委身度不同,也會因此產生爭執的。與非基督徒結婚,第一個要面對週末應該去哪裡的問題:週末的大部分時間基督徒都會在教會度過;而非基督徒的選擇就多了,不要說全家郊遊,未信的配偶,特別是未信的丈夫要在週末回家省親,作為妻子的基督徒該不該同去呢?另外,教養孩子的也是個衝突點:孩子應不應該去教會?若未信的丈夫家有婚喪喜慶,或宗教節期,基督徒妻子該如何自處?又孩子們又該如何?第三,道德標準也不同,「該不該做」常會引起爭執。還有其他的差異,例如價值觀,使用金錢的原則,該不該奉獻…等等。基督徒配偶總會為了和睦而妥協。

與未信主者結婚前,要好好思想,考慮,若你/妳的配偶,終其一生都不改變,你/妳能接受嗎,能包容嗎?我父親80歲才信主,這當中我母親受了很多的苦,她堅持不妥協,才使她的兒女們能每個都行在神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