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了17年!唉!我就是記不起結婚日期,(真的),所以我們乾脆就過我們的認識的紀念日(6.22也是訂婚日),這樣省事多了!是吧!不用記太多!因這一天而來的緣份!ps:後記:哈哈....我真的很愛演(羞)!好玩一下嘛!至於那個坐對面的兒子,碎碎念我寫麥克筆臭,這樣對嗎?還有讀小一的女兒,媽知道你國字認不少,也不需要大聲、慢慢逐字念,鄰桌、附近都聽到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