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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娘娘

摘錄: 秩序敏感期的三歲

2006年04月16日

蒙特梭利筆記-摘錄於
陳秀芬 演講
陳睿倩、李景新 整理

1-3歲 對秩序的敏感

孩子也是一樣,須對周圍環境有定位,所以我們要事先好好設計,讓東西都有固定位置,像衣服、鞋子、教具等都有固定放的地方,亦可教他幫忙把東西歸位。若必須有變動的,如搬家或請客,就要事先告知,讓他先做好心理準備,與他商量因應之道。

通常2、3歲的孩子注意力較短,容易被環境的變化影響而分心,這很正常。孩子的注意力需要培養,我們在引導孩子工作時,剛開始也許盡量不要有雜音或電視、音樂的干擾,讓他練習專注;一旦他能專心之後,有沒有這些聲音就沒什麼差別了。

自由是指自由地去做正確的事:
蒙特梭利認為「自由」可讓每個孩子按照各自不同的需求,開展生命。孩子一旦能依循內在的需求與學習的意願,去自由選擇工作,他就能成為自己的主人。一個能支配自己的人,才能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自律),並執行他人的命令(服從)。因此,由自由而得的自律與服從,正是一個獨立個體在群體生活中必具的良好社會行為。

Freedom is not to hurt others. 自由—不能傷害別人
Freedom is not to abuse the materials. 自由—不可以濫用教具
Freedom is not to disrespect others. 自由—不是不尊重別人
何時可以講話、如何借用東西、如何有禮貌的用餐等等,都是互相尊重的行為;相反的,在別人講話時插嘴、隨意拿別人的東西、吃飯時飯粒亂噴等,就是不尊重別人的行為,應該予以導正。
Freedom is not to interrupt other children. 自由—不能干擾其他的孩子

蒙特梭利將順服(Obedience)分析成下列三個要素,而這三個要素要同時存在,才能表現出一個順服的行為。

「你是好孩子,不做這件事。」
1. Ability:要有能力
2. Will:要有意願:
a). 想想有什麼方法可以增強他的意願
b). 要特別小心,因為你說過的話就要做到。如果你沒有辦法說到做到,以後你講的話就要被打折扣了。
c). 同的孩子需要不同的應對方式,當孩子想要挑戰你的權威時,請注意對症下藥。

對孩子的教養分成三個階段:第一是「親子關係的建立」。親子關係如果穩固的話,之後在訂定家規或執行家規時,才會有效果。在這一個階段,當我們檢視教養風格時,書中提出幾個問題:「你的包容性高嗎?你誠實嗎?你的耐性夠嗎?你在孩子面前快樂嗎?你容易跟別人合作嗎?你是否讓孩子容易覺得信賴呢?你是否經常帶給孩子歡笑呢?」愉快的親子關係是一切的基礎,孩子如果覺得:「媽媽好嚴肅喔,一開口就是在罵我這個不對、那個不對。」你最好先自我改變,多多讚美你的孩子,讓你的孩子覺得你愛他。

親子關係穩固之後,下一個階段就是訂立家規。我們不妨先想一想,家規應該怎麼訂定?合不合理?可行性高不高?有沒有事先訂定?就怕你沒有事先訂定就處罰

蒙特梭利居家作息:

8:00~ 9:00
自然醒來、起床、吃早餐

9:00~10:00
做家事:每天選定一個房間,列出幾項工作(例如擦地板、吸地毯或擦桌椅等),讓孩子們選擇要做什麼?然後大家同時進行。

10:00~12:00
蒙特梭利的工作時間

12:00
準備午餐(孩子繼續工作或一起備餐),天氣好時帶出去野餐。

下午
自由時間,彈性運用(例如:去公園跑跑、採野花回來做壓花、看畫展、上音樂課、 溜直排輪、游泳、或在家理玩經挑選過有教育意義的玩具。)

晚上
孩子和爸爸的親子時間

20:00~21:00
洗澡、刷牙、收拾房間、講故事、睡前聊天

21:00
就寢

對於兩三歲的孩子,我們可以在早上10點,下午3、4點,晚上9-10點各安排一次點心,等他漸漸長大時,可以取消早上那次點心,甚至晚上的點心時間也可以逐漸取消。六歲前的孩子,由於午餐到晚餐的時間比較久,還是要給孩子吃個下午點心比較好,免得讓孩子空腹太久,在晚餐之前吵鬧不休。點心可以是兩片水果、或一片餅乾配一杯牛奶、或一小碗的麥片粥。簡單的點心適合孩子的胃,最好也讓孩子自由選擇他要吃的點心。

如果晚上九點睡覺,可能八點二十分就要開始準備了。讓孩子養成一個睡前程序,這個程序一旦建立,他到時候就會自然睡著了。我們家的程序包括:洗澡、刷牙、整理房間的玩具、聽故事、關燈、禱告、聽錄音帶,經過這樣的程序,孩子比較容易睡著。希望大家把「跟孩子分房睡」當作一個目標,在三個月、半年、或一年之後要達成的目標,慢慢改善。


我們參考別吵了!安靜!!一書(及幼文化公司出版),第49頁「好好愛你的配偶」一欄,共有11項提醒:

1. 不要依賴孩子成為提供你快樂的主要來源。

2. 不要害怕把你的小孩暫時留給一位合格的保母來照顧。

3. 不要期待在你老的時候,孩子們會成為安慰你或照顧你的主要來源。

4. 要和你的配偶共同分享趣事,鞏固彼此間的感情。

5. 要以婚前對待配偶的方式來對待現在的他。

6. 要以言語和行動開放地表達對配偶的關愛,並且讓孩子也能體會到這份溫暖。

7. 要堅持婚姻上應有部分的隱密性,同時要避免你的孩子介入其中。

8. 要履行婚姻義務的責任,即使這讓你得減少為孩子做些什麼,或減少和孩子在一起的時間。

9. 要藉著彼此體貼又浪漫的相互對待,以保持堅實的婚姻關係。

10.要信賴他,向你的配偶訴說你的夢想與希望。

11.要配偶在你困阨時予以支持協助,而不是找小孩的麻煩。

解 決 衝 突 的 方 式

一、行 動: 在行動方面,我們鼓勵孩子自己面對問題,自己解決,也就是教導孩子去應付各式各樣的狀況,遠比我們幫他處理好。因為我們無法永遠陪在孩子身邊,做他的仲裁者,他遲早要學習面對問題,自己解決。

愛告狀的孩子通常人際關係較差,不能得到別人的信任,較不受歡迎,這種情況在成人的社會也一樣。除非孩子已經在行動上有所處理了,情況依舊無法改善,此時請求大人幫忙,大人就必須介入。畢竟不是所有事情孩子都可以處理,有時連大人出面可能都無法解決。

二、表達感覺:知道被打的人應該面對問題,自己解決後,首先要義正嚴詞的告訴打人者,你打到我的哪一個地方,我產生什麼後果。單純的表達自己受到了什麼傷害,有何感覺,簡單明瞭,三歲的孩子都能說出來。切忌使用報復的手段,讓打人者嚐嚐被打的滋味,兩人打來打去,沒完沒了。

三、表達思想:表達完了感覺,如果覺得還不夠,可以再加上表達思想,嚴肅的跟打人者說:「我不是給人打的。」或是:「手是用來工作的,不是用來打人的。」以及「腳是用來走路的,不是用來踢人的。」這樣的表達思想方式,屬於真理的表達,沒有指控的意味,適用於任何人。當被打者向打人者表達自身的感覺及思想的時候,不必要求對方道歉,只需表達自己即可。因為每個人的生活背景、家庭、教育方式都不同,我們沒辦法要求別人有同樣的回應。他不道歉是他的事,這是不對的行為。這個社會上有人搶劫、殺人、說謊,我們不必因為別人做錯事,也要跟著做。

三 種 衝 突 處 理 狀 況
1. 狀況一、自己的孩子打人: 大人應先了解前因後果,讓孩子有申訴的機會,或許別人使用言語暴力刺激他,或者他有什麼委屈,要讓他先講出來,安慰處理過後,才帶他向對方道歉。如果孩子不願意說對不起,表示他還有不服氣的地方,試著講道理說服他,如果他還是堅持不肯道歉,就必須使出父母的法寶—拿走他的權利,使他有所損失,讓他自己衡量要道歉還是要權利。
2. 狀況二、自己的孩子被打: 給孩子同理心,讓他知道大人了解他的感受
3. 尊重別人的親權
4. 學習饒恕的功課:當孩子受到欺負,心裡十分委屈時,縱使別人立刻道歉,卻仍會有不肯接受道歉的情況發生,這時就是學習饒恕的最佳時機。首先要安慰孩子,給他同理心,讓他知道我們了解他的感受;其次讓他直接和打人者溝通,表達「我不是給人家打的」以及「你打我,我很痛耶!」等等,說出內心積存的委屈,然後再慢慢消化內心的怒氣。
5. 狀況三、別人的孩子打架:如果是在幼稚園裡,或是小朋友的聚會裡,雙方的家長都不在,我們可以請兩個孩子坐下來,給他們機會分別講出真實狀況。大人在旁傾聽,偶爾轉述事實(例如:「某某說你剛剛先打他的,是不是呢?」不作仲裁,不加任何判斷,只作協調。因為我們大人往往只看到事情的一部分,沒看到全部,若因此加以仲裁,會產生委屈與冤枉。若讓孩子們自己說,兩個人都心知肚明誰在說真話,誰在說謊話。讓他們有足夠的時間談清楚,引導理虧的孩子道歉,若雙方都有錯,兩個人都必須就自己不對的地方向對方道歉,重歸於好。

獎 勵 與 懲 罰
蒙特梭利確認獎懲制度是無效的,就將之廢止了。她發現小孩子調皮搗蛋,實在是因為積極性能量誤入歧途,唯有透過讓兒童主動選擇工作,才可能矯正「偏差行為」。孩子一旦學會如何工作後,藉著工作將精力適當引導到有益生命成長的方向,從工作中學習與成長,於是任何形式的處罰就都沒有必要了。

蒙特梭利曾經說過:「這個社會已經拋棄對成人的體罰,因為人們認為,體罰是對人性尊嚴的一種侮辱,而且是社會的一種恥辱。然而還有什麼行為比『侮辱及責打』小孩更卑鄙的呢?就這一點而言,人類的良心完全被蒙蔽了。」

孩 子 做 錯 事 → 收 拾 後 果 (Consequence)
簡單的管教原則:收拾後果。孩子難免會做錯事,其間產生爭吵及混亂的狀況,我們要教導他如何收拾後果,並從這個經驗及錯誤中去學習。因此我們要記得consequence(後果)這個字,以便日後在教導孩子時可以想起,並常常運用這個原則。

* 遇到孩子故意違抗的狀況下,要如何收拾後果?

老師回答:碰到故意違抗的情形, 可以有幾種不同的處理法:第一,我們可以糾正他的錯誤;第二,拿走他的東西,或取消他可享有的權利(如停止玩他最愛的玩具或看電視等);第三,用「一分鐘管教」簡單責備;第四,採取「隔離反省法」,對於處理情緒激動的狀況如打人、咬人、踢人是很有效的方式。我們家的隔離法是請孩子到洗手間數到三十後再出來,讓憤怒生氣的狀況能緩和下來。這時孩子出來再與我們談,比較心平氣和,而且聽得進我們所講的話。第五種處理方式是身體接觸。例如你要孩子收玩具,而他就是不肯,故意要違抗你,儘管你用了其他方式都沒用時,這時候你就要強制性的牽著他的手去把玩具收拾好,這就是所謂的「身體接觸」。或者例如他不肯離開,你就要抱著他馬上走,這都是屬於身體接觸的方法。

警告 — 在處罰前會先警告,且告知孩子我們只警告一次,若再犯,就馬上執行家規。

忽視 — 對那些故意哭鬧或亂發脾氣的行為,我們有時會用忽視的方式,不讓孩子不當的行為繼續增強,因為孩子有時就是用這些不當的行為來引起你的注意。

獎勵 — 這是最好的方式。我們應該在孩子有好的表現時,常給予口頭的或精神上的鼓勵(親吻、擁抱、拍掌等),最好是每天鼓勵孩子的話三倍於你批評他的話,這也是做父母常忽略的,是不是?讚美孩子具體的好行為,是一個能夠強化親子關係,又能夠建立孩子德行的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