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蕾媽咪

托兒所報名

2008年07月02日
臺北市立大安托兒所97年度辦理收托臺北市市立托兒所收托自治條例
第四條第一項第八款一般家庭兒童招生簡章(第四梯次)
一、收托對象:參加報名之兒童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年齡:年滿2歲至就讀國民小學前兒童(91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出生),附設托嬰部者得收托出生滿1歲至未滿2歲之兒童(95年9月2日至96年9月1日之間出生)。
(二)戶籍:1.兒童及其法定代理人(父母雙方)於97年9月1日前均設籍本市連續滿6個月以
上者(即97年2月29日以前設籍本市)
2.若父母一方為大陸地區人士或外國人而能檢具證明確實無法設籍而非故意不設籍者,僅需一方符合設籍規定。
3.單親家庭者,僅須兒童及其同住之法定代理人於97年9月1日前連續設籍本市滿6個月。
二、收托名額:
(一)大 班10名:91年9月2日至92年9月1日出生者。
(二)中 班30名:92年9月2日至93年9月1日出生者。
(三)小 班30名:93年9月2日至94年9月1日出生者。
(四)小小班13名:94年9月2日至95年9月1日出生者。
收托兒童順序依臺北市市立托兒所收托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收托申請人數超額時,採抽籤方式決定正取名單,其餘為備取,備取者遇缺依序遞補,有效期間至98年6月底止。
三、登記日期:97年7月2、3日(星期三、四),每日上午9:00至下午6:30。
四、登記手續:填妥申請表乙份(本所備有),並攜帶法定代理人私章及戶口名簿正本(含父母雙方與申請就托兒童之戶口名簿),至本所登記。
五、抽籤及公告:97年7月4日(星期五)上午9:00在本所辦理公開抽籤,隨後公告正、備取名單。經錄取者,以書面或電話通知報到日期。。
六、注意事項:
(一)若有重複報名兩所以上者,一經查明逕予取消所有市立托兒所就托資格。
(二)多胞胎幼兒得選擇共填一張籤條,如抽中時同時入所。
(三)錄取之幼兒應接受健康檢查(由本所護士辦理),如患有臺北市市立托兒所收托自治條例第十四條第四款規定所列之疾病,應無異議放棄入所機會,而由備取者依序遞補。
七、服務概況:
(一)收托時間:
類別 正常收托 彈性收托 延後收托
時間 8:30至16:30 7:30至8:30與16:30至17:30 17:31至18:30
(二)收費標準:
     1.每月月費5,000元(托嬰部每月7,400元)。
     2.延後收托時段一律依規定收費(前半小時50元、後半小時70元,逾半小時併後半小
時合計收費120元)
(三)接送方式:每日幼兒離所由家長憑本所接送證到所接送。
(四)開托日期:97年9月1日(星期一)
八、本所所址:臺北市大安區四維路198巷31弄11號 電話:27551211 傳真:2755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