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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莓璇ㄉ媽

《責備孩子的技巧》

2005年02月01日
◎孩子犯錯,父母可以幫他處理,不過必須讓他自己道歉才行★多湖輝親子館

曾經有位國內的青年到巴黎去留學,不知何故殺死一個當地女學生,這位留學生的父親是國內某大機關的負責人,為了負起失教之過,最後宣布辭職,不知各位是否記得。

已經長大成人的孩子,犯錯還要父母負責,本來就是一件極不合理的事,況且,一位機構的責責人,他的責任應該是整個機關的運作情形。至於家人的行為與他的能力是不能混為一談的,可是我們的社會裡,「子不教,父之過」的觀念仍然盛行,如果某位名人的子弟犯了過錯,他就必須公開向社會道歉。

也許,反對這種做法的人很多,但是孩子犯錯,為他道歉,只說了:「媽媽替你去向××道歉,你以後可得小心哦!」的家庭卻不少。這可能是父母認為孩子還沒有負責的能力,必須由父母承擔過錯的思想使然,這種思想使孩子長大成人,有能力為自己負責之後,父母仍然放心不下,一心一意要為孩子負責。以培養孩子責任感的立場看來,此作風恐怕是百害而無一利。

以盡量避免和別人發生衝突,好好相處為前提的國內社會,父母有時的確必須為孩子向人道歉,但是,真正想幫助孩子的父母,應該是除了尚無語言能力之幼兒外,其他年紀的孩子犯錯時,一概由他自己負責,父母只是從旁協助。

所以當孩子在社會上出了問題,父母可將它視為培養孩子負責任的好時機,絕不能對他說:「媽媽替你去向××道歉,你以後可得小心哦!」否則孩子剛剛萌芽的責任感又遭摘除了,終其一身,不過是個缺乏自立與責任感的廢物罷了。

當我旅居美國時,有一天一位四歲的小女孩在母親的帶領下,到我家裡拜訪,小女孩喝紅茶時,不小心打破杯子,紅茶濺得一地,母親用乾布擦拭過後,對小女孩說:「到伯伯那兒借個盤子,將玻璃碎片撿起,並且向伯伯道歉,說:『對不起,我太粗心了。』」那位母親自始至終都沒說一句「對不起,這孩子……」。

假說這種情形是發生在我們的社會裡,母親不但不讓孩子做善後的工作,反而自己以最迅速的動作整理,並且代替孩子說:「對不起,小孩子太不小心了。」這種教育方式,難怪孩子永遠無法培養責任感。

父母為孩子道歉,對方是收到了應有的回報,但是畢竟還是不是孩子道的歉,想要促進孩子的自立性與責任感,讓孩子自己道歉是第一個步驟。就像那位美國媽媽,教孩子具體做整理的工作,自己向人道歉。毫無原則地由父母為孩子承擔過錯,只會徒使孩子成為沒有魄力的人而已,因此,小孩子的責任應由孩子負責。

某位著名的作家,少年時代是名問題少年,據他自己說,造成他改過向善的動機是,當父親到警察局時,當他的面告訴警察:「我兒子所做的一切,讓他自己承擔吧!」聽了父親的話,他決定洗心革面。

一般父母在孩子被警察拘留時,一定會求饒,說:「我想我兒子不會做這種事」、「我兒子所做的一切,由我負責」,一味地袒護他,使他沒有機會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作家的父親「我兒子所做的一切,由他自行負責。」的堅決態度,是教他脫離是非圈的重要關鍵。兩者比較,何者有益於孩子,相信父母應該能夠辨別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