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book pixel code

Sball

三重市 生育補助

2008年07月25日
資料來源:陳清貴 公佈日期:2008/7/24

【三重訊】三重市的社福政策又向前邁一大步,三重市民代表會廿四日通過市公所提案,凡今年七月一日以後出生的嬰兒,父母可獲得每位三千元的生育補助,市公所編列的450萬元追加預算,悉數獲得代表會的審議通過。
  三重市長李乾龍表示,由於近半年來,屢屢接到市民E-mail陳情,表示部份鄰近鄉鎮市公所有發放生育補助,質疑三重市公所為何沒發放?因此他指示社會課研擬辦理。
  三重市公所社會課長陳宗慶表示,經調查鄰近蘆洲市有發放每人一千,並附贈400元禮品,但年出生人口只有800人,永和和林口雖發放一萬元,但永和年出生人數只有1500人,林口更只有650人,但三重市去年的總出生人數高達3030人,經考量公所財源,並衡量其他社福政策,市公所比照新莊市每位新生兒三千元,並草擬「三重市婦女生育補助發給自治條列」,經市務會議通過後,再送代表會審議。
  三重市民代表會在主席林秋貴的主持下,廿四日審議通過市公所的提案,並將草案中原設籍須滿六個月的規定修正為四個月,溯自今年七月一日起,市代會並通過該筆450萬元,等市公所完成公告程序後,市民即可依照規定至三重市公所社會課提出申請。

條件
1.新生兒父母需具合法婚姻關係.其中一方須設籍4個月以上.新生兒亦是
2.每胎3000元
3.新生兒出生3個月內向公所社會課申請
準備資料
1.2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2.身分證.印章
3.郵局或銀行存簿封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