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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stone

晚上的電話對話

2015年03月27日


自她肇事以來,2015/3/27 Fri 晚上李女首次表達其溝通的誠意,寄來一封長長的 email 述說她的處境,並希望我同意禮拜天時跟她碰面讓她直接詳述。我回信給她,附上我家的電話,希望她先用電話談,因為 3/29 我挪不出時間跟她見面。

不久她打了電話來,跟我講了三十幾分鐘。

※我是頗能同情她的處境,但這不表示她可以因為別人的同情就仍然認為事情應該照她所想像或期望的方式解決。現在是 2015/4/14 Tue 下午四點半,明天又要開庭而且是審理庭了,但直到這時為止她沒有再來電或回信表示想不想在開庭�判刑之前真的把此事解決。既然這樣,那也只能繼續法庭見了,不過我不會再出現,委託殺手代為出庭。我幫不了她了。※



https://www.facebook.com/yihuas1/posts/1121975331164822

妳都沒上過任何法律常識的課嗎?妳可不可以告訴我,為什麼妳連續三次不認罪?
我,我也不知道,我覺得很可怕,我也不知道我在法庭上說了些什麼。
唉,妳.....
認罪不認罪,到底是什麼意思?
認罪就是妳承認發生過這件事,妳就是把人撞傷了、弄壞了別人的東西,承認它,知道那是個過失傷害。
可是我只知道我不是故意的啊,我又沒有要傷害你。那我認罪跟不認罪會怎麼樣呢?
妳看過這麼多新聞,難道沒有聽說過犯後態度惡劣這種字眼嗎?不認罪,就是犯後態度惡劣;認罪,就是很平鋪直述照妳造成的傷害狀況做個簡單的判決。
唉,我真的有點傻,我不曉得這些事。
好吧,那我再問妳,那天到底是什麼情況,妳為什麼會這麼快速撞上我?
我......我沒有辦法踩煞車。我剛剛有跟你講那些情況,我就是沒辦法煞車,所以撞到你了。我想警察也不會相信我的說法,所以我隨便編了個要拿旁邊包包的理由給他。
妳...........唉。妳可以不要開車嗎?坐捷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