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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onestone

不吐不快

2017年05月12日
 
https://www.facebook.com/yihuas1/posts/1798156030213412
 
因為文筆很好就應獲得同情?還是因為人死為大,所以小說都可當成呈堂證供來辦案?喔!連呈堂證供都會造假了,作者寫的是小說,可以把它當成事實看待?真的別傻了。

人(女人、男人、各種性別的人)喜歡性愛行不行?耽溺於性愛行不行?覺得自己應該是他人的唯一真愛,行不行?當然都行啊,但是要是你的原生家庭無法跟你分享性教育和性快樂?要是對方根本不把你(或不可能把你)當成真愛?那麼有些人就去找哥兒們或手帕交來聊性興奮,有些人失戀了痛苦一場然後也就帶傷繼續走一回。

要談事件發生年表?嗯,逝者自己不會說了(她也一直不肯在這環節上說清楚講明白),家屬也不會說;逝者總有一兩個朋友、和一個分居的丈夫,他們就算想說大概也沒人會鳥。至於被指控者,旁人也不知道他說的對不對,反正現在大家一頭熱認為他不可能說得對。

這件事從頭到尾好笑又荒謬。

要談家庭功能,那就回歸家庭功能啊!性教育方面,家長該跟小孩談的要談啊!戀愛教育方面,怎麼談戀愛(有人說已婚老師憑什麼跟年輕女生交往?咦?那年輕女生又憑什麼跟已婚男子交往啊?)比較適合、比較合理、比較不會註定造成困難或悲劇,親子之間也是可以聊的啊,除非家長方面比小孩還笨呆。怎樣保護自我?小孩不懂得怎麼判斷人間百態,怎麼看穿人心險惡?那就聊啊教啊談啊!家長是放在那邊幹麻用的?等著幫小孩寫訃聞的嗎?

真的,不管是誘姦還是合意性交,是談戀愛還是耽溺性慾,總之若是陳星之際少女眾多,也只有一個覺得自己失戀不得志而求死。所以?!大家到底想怎樣呢?不爽的,都去買她的書好了!我估計所有版稅收入,那個家庭可能會捐給勵馨等等基金會,期待整個社會來幫失能的家庭做一做性教育、戀愛教育、社會認知教育吧。

2017/5/12 Fri 9:16pm

這個女生似乎很早就有憂鬱症,高中時期好像就開始每週從台南上台北看精神科,精神科醫師也是她很大的心理支柱。但是因為一切都只能從她刻意寫作及發表的文章、小說中看見她自己的說法,外人現在已經不可能知道真相如何。但是要說性完全毀了她?我覺得應該較可能是她無法處理她對性的探索、好奇或興趣,即被啟蒙了之後她找不到可以平衡自身感覺與外界重量級評價的方式。

我只能說這除了預防,也會激起興趣。只有青少年會覺得老師要防,沒有青少年會覺得也很想試試看跟一位年長的權威者交往嗎?難道就如有人建議的,讓這本書由家長帶著與小四年紀的孩子開始共讀,就能杜絕少戀老、老獵少?不會的。很清楚的是:作者自道,她的確是出於惡意而寫作。喜歡文本分析的文青文中文老們,可以好好研讀一下她『傳世』的文字及錄影.......等資料,看看她的惡意到底可能指著多少方向。報復、引誘、自宮、抹黑、妖魔化、除罪化........各種意圖都可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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