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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行day3-半天旅遊導覽+長野行(香織)

2011年05月27日
公開
19

原本安排的是一天的導覽(要坐船) 但因為下午要趕去長野 只好改為半天的旅程 一早趕到東京駅南口 一出來就看到一整排的觀光巴士 藤澤樣 已早幫我們買好票 等9:30就上車 今天的隨車小姐 我還蠻訝異的車上除了我們之外都是日本人 為何日本人還要搭遊覽呢? 小阿姨說在日本搭遊覽是很普遍的 因為日本轉車或交通會花很多時間 而遊覽通常會比自己閒逛來的有省錢及省時(一個人約日幣5500) 像今天我們9:30~14:30 一共觀光皇宮,淺草雷門寺及東京鐵塔 雖然除了皇宮外,這兩個地方我至少都去過三次 但算算時間,如果是靠自己的話 光逛個淺草可能就要到下午了 皇宮...很無趣,連拍照的動力都沒了 淺草雷門寺,擺帥的Neil 東京鐵塔 遙遠的天空之樹 原車回東京駅解散後,隨及展開我們今天的重頭戲-前往長野 長野搭新幹線約1小時40分,車費折算台幣與HSR台北到高雄差不多 美麗的新幹線販售小姐 到了長野,香織的父母分別開車載我們直奔山田溫泉區 就這樣又開了30分鐘直到山田溫泉的山田莊 (很可惜,那時沒有多拍幾張,因為累慘了) 稍稍梳洗後,大家換上飯店浴衣 晚上吃飯,滿滿的料理 原諒我...沈醉於美食下,完全忘了拍照 搞笑的Neil 傳說中的藤澤樣(白髮者)及他的朋友酒井樣(特地自己開了2個小時來) 香織和小朋友們 感謝香織幫我們買單這次的溫泉之旅 在肚子飽飽的狀況下 我帶小朋友去睡覺了 其他就看大人要怎麼聊天了ZZZ..

日本行Day2-迪士尼

2011年05月26日
公開
57

今天是小朋友最高興的日子 大阿姨和朋友去自由活動 小阿姨和我帶孩子去迪士尼 為了怕排隊買票時間過長 藤澤さん特地預先幫我們買好了門票 也是一樣,在東京車站轉搭京葉線(御徒町至舞浜,290) 但我們選擇的是快車(特急) 到迪士尼入口約9:45 一看,嚇了一跳 怎都沒人 那在入口來個特寫記念一下吧 這算是我玩最"爽”的一次 連太空山都不用排(10分鐘,算是走進去的時間吧) 我算過了,我們總共玩了 TomorrowLand(明日樂園): 星際旅行Star Tour * 3次 太空山Space Mountain * 1次 巴斯光年星際歷險Buzz Lightyear's Astro Biasters * 2次 星星火箭StarJets *1次 大賽車場Grand Crcuit Raceway * 1次 p.s怪獸電力公司自地震後停休,最可怕當屬space mountain,小朋友最愛巴斯光年星際歷險 ToonTown (卡通城) 兔子羅傑卡通轉轉車Roger Rabbit's Car Toon Spin * 1次 艾芝迷你雲霄飛車Gadet's Go Coaster * 2次 p.s.該區多為靜態卡通人物的家,走到這裏剛好用餐 Fantasyland (夢幻樂園) 小飛俠天空之旅Peter Pan's Flight * 1次 白雪公主冒險旅程Snow White's Adventures * 1次 小木偶奇遇記Pinocchio'Daring Journey * 1次 小飛象Dumbo The Flying Elephant * 2次 城堡旋轉木馬Castle Carrousel * 1次 小小世界It's A Small World * 1次 小熊維尼獵蜜記Pooh's Hunny Hunt * 1次 p.s.Pooh算是我們排最久的一個,居然排了40分鐘,可能跟剛好遊行完後有關,小朋友都等到要玩男生女生配來打發時間 這裏還有個幽靈公館,由於之前於美國的慘痛經驗,我打死都不坐 (安全桿一卡到美國人的大肚子就卡住了,同排的我,幾乎都快飛出去) CritterCountry 動物天地 None p.s.此區僅有飛濺山Splash Mountain有興趣,但考量小朋友沒坐 WesternLand西部樂園 豪華馬克吐溫號Mark Twain Riverboat *1次 巨雷山Big Thunder Mountain *1次 p.s.忍不住要誇獎Neil,一路下來,每個遊戲都玩,毫不膽怯,反觀姐姐和小阿姨就勇敢多了 AdvantureLand探險樂園 提基神殿:史迪奇呈獻Aloha E Komo Mai! *1次 p.s.加勒比海盜(海盜船)不敢坐 我們連遊行都看了三次 特地等晚上的遊行,結果只來了3台車(節能省電) 真的很失望 此次日本地震,真的重創了日本的觀光事業 除了節能省電外,外國觀光客幾乎都絕跡了 連Disneyland Guide中文版都全部收起來了 只剩下日本版供參 我們是受不了到極點後跟服務人員要才有的 聽園方說,還可以見到台灣旅客 但大陸旅客幾乎都看不到了 不相信,看看證明 不過也因為這樣,我們反而得到很好的旅遊品質 明天:觀光巴士+長野

日本行Day1

2011年05月25日
公開
95

為了趕搭9:45的達美航空 媽媽我5:00就起來梳妝打扮 6:45阿姨開車來接直奔機場外圍停車場 (這就是我選國泰世華的原因之一,保險給付高,免費停車時數長) 好不容易check-in後 兩隻小鬼開始到處玩了 跟人形立牌合影 在hello kitty遊樂區玩耍(第二航厦D7) 經過了長時間的"煎熬" (說煎熬其實是達美對孩子並不友善,餐點差,Neil還跑去要玩具,只見空少不好意思的說,Delta沒有玩具,如果要玩具下次請改搭華航或長榮 ==") 但考慮到時間,達美的時間確實是比較好的(早去晚回) 到了成田機場,為了怕排太久直衝入境檢查 "哇∼"不超過10個外國人入境,這跟我之前來也實在差太多了吧 出關後,我們轉搭京浜特急到上野 (大人2400,Kitty因為太高要佔位所以買半票,但後面接JR是不用錢的) 時間足足節省了20分鐘以上 到了上野轉搭JR到御徒町 藤澤さん開車帶我們到旅館 Hotel Villa Fontaine (UENO) 當初選擇這裏有幾個考量 1.御徒町離上野(1站)及秋葉原(1站),東京都(3站)很近,但房價卻很親民 2.以日本非4星以上飯店,房間算是很大,又供早餐(輕食) 3.離アメ橫(日本很有名購買雜貨的地方)及上野公園很近 安頓後,晚上跟山野內さん一起吃燒肉 吃到懷念已久的燒肉,內心實在感動不己 但重要的是看到山野內 他是我二姐的男朋友 認識他已經20年以上了吧 從唸書起就一直照顧我們 但近年健康欠佳,醫生宣布已肺腺癌四期 二姐為了他,幾乎每個月都來東京 我們此次也是為了看他才來的 看到他後,心也安了一大半 雖然當天醫生宣布放射線治療無法再進行(白血球過低) 但能夠在他還能健康的到處走時見到他 我還是很高興 哎,人真是矛盾 明天:迪士尼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22(快樂工作)

2011年05月13日
公開
57

大家會選擇薪水高還是工作的快樂? 回應(1): 換了工作後,就會快樂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就換 但在我看過的案例中 絕大部份工作不快樂 除了工作環境外 自己本身也佔了很大的因素 如無法融入團體 如不配合公司政策 如能力無法達到主管的要求 ..... 很多時候長官"無理"或"無視"的舉動 是某種逼退你的暗示 當我對初入社會的新鮮人面談時 我會請他們要找個能讓帶給自己快樂的工作 畢竟連上下班時間加起來 一個人一天需要在公司的時間有可能達10小時以上 無需讓自己每天生活在不快樂的環境中 但快樂不是工作會給你的 而是要靠自己去努力及經營的 你一個人的不快樂 連帶的影響到你的同事,客戶甚至你的家人 建議版媽的先生先仔細想想主管的態度後面的成因 如果是先生本身的問題 我個人建議要去面對並改進它 因為即使換到下一家,這樣的問題還是可能存在的 逃避永遠都是最輕易的,但能夠從挫折中學取經驗才能真正成長 但如果是主管個人EQ的問題,而這家公司也無法讓他再獲得成長或學習 若換工作你先生會感到解脫,那就換吧 雖然現在收入少了,但至少妳得到了一個先生,孩子得到一個爸爸 如果新工作有潛力,未來回頭看這短少的一萬塊,是絕對值得的 但絕對不要逃避問題 回應(2): 看了妳在15樓的回應 我想妳先生的主管個人情緒管理是個很大的問題 但姑且不論他個人EQ(因為我們管不到) 在換工作前,我想要提醒的是種"沈没成本"的概念 其實,換工作是個常態,一個理性的工作者不論原因為何 一生中總會有機會換工作的 有人愈換愈好,薪水愈換愈高 但也有人在同一階層排徊 也有人往回頭走 有人愈換愈快樂 但也有人愈換愈埋怨 為何會有這些差異 差異的原因來自選工作的動機 你是因為自己擁有更多的能力而換工作 還是因為只想離開現有的環境而離開有工作就好 你是按照你的生涯規劃一步步的換工作 還是被環境推著不得不離開 其實,對於同仁換工作我一直都是祝福的 但前題一定是他們找到更能發揮或更好的工作 絕對不要因為工作的不快而離職 因為這些只會讓你帶著失意去下家公司 對你的人生是沒有幫助的 在看到妳對新工作的說明 我會建議妳和妳先生要再多多考量 己發生的,是無法挽回的,那是種已沈没的事實 不應該因為這些"已沈没的事實"所造成的不快而影響到他對未來的考量 妳們要考慮的是未來的工作是否適合你先生 他是個業務人才,新的工作是否可讓他發揮專才 一個無法發揮的工作是無法帶來快樂的 新工作或許相對穩定 但他現在年紀多大,這樣的工作他要持續多久 當他再次轉業時這個工作對他未來的加分效果 如果討論後妳們可以得到正面的答案 那就應該換到目前妳們預計去的公司 但如果是否定的 工作還是要換 但不一定侷限於認識的人 如果工夫練的好 妳們可以試著透過不同的求職管道去試試有沒有更適合的工作 業務通常都是最缺的 這段時間默默的去找 相信一定會有不錯的結果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21(職災)

2011年05月12日
公開
56

有關員工上下班途中車禍問題難解@@ 起因: 員工下班途中車禍 依據醫生開的診斷證明書 (99.12開立,宜休養一個月) 讓他休假 現在再請他提出新的診斷證明書, 才能繼續請假, 要不就需請他返回工作崗位上班 但是對方態度強硬的表示 沒有最新的診斷證明書了~~ 碰到這樣的情況 後續應該怎麼處理好勒?? 回應(1): 對於職災的認定應從嚴,有時後果會出乎妳的想像 對我而言,我跟同仁說 1.為避免「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的排外條款(第18條)及確認是否為上下班之路線及時間 所以上下班途中的車禍需檢附警政機關的報案紀錄 否則請請一般病假 2.每月申請職業傷害傷病給付時,要求同仁提出新的診斷證明,否則薪資無法代墊,只能給付30%,剩餘70%看何時拿出診斷證明,看何時申請再何時代墊 3.他的態度惡劣嗎?當初提出的診斷證明,傷勢嚴重嗎? 如果他真的不願意拿出新的診斷證明,下下策,妳可以寄存證信函給他:因原提出之診斷證明為休養一個月,故應至xx年x月x日即告屆滿,因就醫師診斷時日推算,ooo方應已達可恢復上班之情況,但ooo方至今亦無返回工作崗位的意願,且已再三告請ooo方補提新的診斷證明,但ooo方一直置之不理,為維護ooo方之工作權及避免誤解,請對於於x月x日前提出新的診斷證明或返回工作崗位,否則自x月x+1日起將依曠職辦理. 妳要用薪資卡他,他才會放在心裏 職災不是隨便可以請的, 像今天,妳已認定他是職災(妳讓他請假了) 今天如果妳不讓他請或視為曠職(未知會的情況下) 上勞工局或法院,妳的輸面就大了 即使妳要他走,他也可以要求妳支付資遣費及薪資賠償 要小心 再問: 這個員工確認為職災 屬上下班途中必經路線及時間 也有警方的報案紀錄 對方的態度不算惡劣 但就是一附””就是沒有新的診斷證明””你奈我何,這種感覺 PS這個員工,每月的薪資還是由公司定期核發 回應(2): 妳有申請職業傷害的傷病給付嗎? 只要是符合職災,我們一定要求員工申請傷病給付(職業災害) 基本上薪資是由公司核發沒錯, 但70%由勞保局支付(薪資補助) 剩餘的30%+原領薪資差額才會由公司支付 故每月一部份薪資是屬於勞保局的代墊費(投保薪資的70%) 如果沒有醫生證明是無法請領的 (職業傷病者另需載明門診治療期間及次數) 所以就不會有不給醫生診斷證明的問題 再問: 我沒有申請耶~ 少了這個步驟說~~ 回應(3): 妳的問題發展至此,演變成較複雜的狀況 不過就當做學經驗,妳下次就知道該如何辦理 如樓上媽媽所建議,在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本就規範: 勞工請假時,應於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但遇有急 病或緊急事故,得委託他人代辦請假手續。辦理請假手續時,雇主得要求 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但再參照解釋函令 發文單位: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 (78)台勞動三 字第 12424 號 函 發文日期: 民國 78 年 08 月 11 日 相關法條: 勞動基準法 第 12 、13 、50 、59 條 ( 73.07.30 ) 要旨: 關於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僱主不得終止勞動契約及第五十九條規定「醫療期間」疑義 全文內容: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所稱醫療期間係指「醫治」與「療養」。一般所稱「復健」係屬後續之醫治行為,但應至其工作能力恢復之期間為限。查勞工在第五十條規定之停止工作期間或第五十九條規定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定有明文,故勞工有勞動基準法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所列情形者,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三條規定,於同法第五十九條之醫療期間,雇主不得終止契約,但於醫療期間內勞工所為之惡意行為,應不在該條保護範圍之內。 勞工在職災期間是受保護的(免除勞基法12條規範),妳直接予以曠職是不妥的 故要能合法解決,就需要證明其"惡意",並留下書面資料,未來若有任何爭議才能站得住腳(但我認為,這樣的員工,一旦妳強硬要求,他就會退步的) 我在一開始就說職災的認定是一件很嚴謹的事 (這算是人資的中階課程) 妳如果有空,可以上司法院的判決書查詢 光職災的民事訴訟賠償就有一堆(工作權,工資補償,殘廢及死亡補償) 所以職災不是員工提出證明就可 勞保局的審核對公司來說也算是一項保障 但上了法院,對於就業場所,勞務的準備等就又是另外的認定(不是勞保局說算就算) 妳對於職災認定愈鬆,對公司就是愈不利 但並不是對員工要苛刻 對於良善的員工,本就應給予適度的保護 只是人資是站在員工與雇主之間的橋樑 那把尺妳一定要審慎掌握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20 (勞退金)

2011年05月11日
公開
60

請問~提撥薪資6%退休金是指從我薪水裡扣嗎? 回應: 勞工退休金自94年7月起已改制 一般我們都稱為新制 版媽所問“提撥薪資6%退休金” 係指雇主應為受雇者依每月投保薪資 (依勞保局標準投保級距非實領薪資)另提撥6%至勞保局個人帳戶) 該筆金額為可攜式,不因版媽換工作或待業而消失,待版媽60歲時就可申請領回 以上又稱公提(公司提撥),6%為最低門檻 非為薪資所得,無須報稅 另亦規範自提(自行提撥), 所謂自提係受雇主自行從自己每月應領薪資中提繳一定%勞退金至勞保局個人帳戶,為免稅薪資,其%可至小數點一位, 6%為上限,不可超過,受雇者可以選擇要或不要 舉例而言, 若版媽每月應領薪為30,000,則投保薪資應為30300, 雇主每月應提撥1,818(30300*0.06) 另版媽若另自提5% 則每月薪資中將扣除1515(30300*0.05) 若不計其他扣項版媽實領將為28485(30000-1515) 且1515亦無需申報所得(免稅) 但每月存入妳的勞保個人帳戶將為1818+1515=3333 以上供各位媽咪參考, 若有需要亦可直接向勞保局詢問 常有人問我是否要自提, 我個人認為, 因60歲才可申請領回, 所以這算是強迫儲蓄, 除非妳認為錢放者身上會不舒服 或者妳本身有多少花多少, 或者年齢已接近請領年紀, 或者為高收入者(每月超過15萬), 要不我還是建議不要自提 畢竟雖然是6%但如果妥善投資, 妳還是可以創造比存在勞保局更高的收益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19 (勞退金)

2011年05月10日
公開
58

那如果離職薪資低於43900 但最高月投保薪資43900曾經連續60個月以上 只是因為離職降薪(其實是我想假如辭職後做兼職工作投保最低基本工資) 退休給付條件仍然相同嗎? 回應(1): 如果妳是申請老年年金,它是以投保最高60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所以沒差 但如果妳是申請一次請領,它是以退保前三年平均工資,所以妳用17280投保就差很多了(如年資30年) 月領:43900*30*1.55%=20,413/月 一次請領:17280*45基數(15*1+15*2)=777,600(一次) 777,600/20413=39個月(約三年) 我們一般說法是月退領8年等同一次請領,但妳3年就被追上了 可想見差異多大 再問: 因為曾任公職中斷勞保 現已非公職而是勞退新制 公職年資轉勞退這部份您熟悉嗎? 回應(2): 依行政院68年3月22日臺68勞字第2725號函說明(二)核示:「被保險人之保險効力,於勞工保險條例修正發生效力之前已停止滿二年者,其舊保險年資不予承認,未滿二年者,適用修正第12條規定,於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6年內再參力保險時,其保險年資應予承認」 又 90年12月21日修正生效之勞工保險條例第12條規定: 「被保險人退保後再參加保險時,其原有保險年資應予併計。被保險人於八十八年十二月九日以後退職者,且於本條例六十八年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前停保滿二年或七十七年二月五日修正前停保滿六年者,其停保前之保險年資應予併計。 前項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得於本條施行後二年內申請補發併計年資後老年給付之差額。」 也就是說, 原本停保滿6年,妳的勞保年資就被註銷了, 但在90年修法後,妳的年資已不論妳停保多久,都是予以保留的 所以媽咪妳不用擔心 且勞退歸勞退,是雇主需義務為妳提撥6%,所有人是妳的名字, 與公保並無抵觸, 但至於公保的養老給付就不是我研究範圍, 請媽咪見諒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18 (勞退金)

2011年05月09日
公開
72

不知道有媽咪知道新制的退休金問題嗎~~ 因為我真的對這種東西完全都不懂~~ 所以想說簡單的問看看希望有人可以跟我說~~ 謝謝~~ 我目前38歲 17歲就投勞保了 ~~ 不知道這樣的話何時可以申請勞退呢~~ 如果我平均投保金額為50000這樣可以領多少退休金呢~~ 不知道有簡單的計算方式~~ 回應(1): 媽咪,妳可能搞混了哦 所謂"新制的退金休" 是指於94年7月1日起施行,由雇主為選擇新制退休金制度者按月提撥6%至個人帳戶,為可攜式,不受勞基法第53或54條退休規範所限制,60歲才可提領,提繳滿15年才可申請月領(辦法未訂,因施行至今僅4年半) 妳所領到的就是累計6%總額(另計專案勞退準備金投資收益所得) 另一種為勞工保險條例所規範的"老年給付" 是於97年修訂,98年1月1日起施行,將以往的老年給付改為可 一次請領或領年金 一次請領者仍維持原申請資格(或投保年資未滿15年) 但月退者需年滿60歲(至108年1月1日調高一歲,之後每二年調高1歲,至65歲止) 計算方式勞保局網站都有詳載 依媽咪寫的 "我目前38歲 17歲就投勞保了" 我想妳應該是指勞工保險的老年給付吧, 而非退休金哦 (很多人都會搞錯,政府總會想辦法把簡單的事弄的很複雜) 針對妳所問的何時可以請領,又可以領多少退休金 妳可以上勞保局網站試算 一次請領http://www.bli.gov.tw/cal/lb04.asp 老年年金http://www.bli.gov.tw/cal/oldpay.asp 依媽咪所提供的資料來看, 媽咪那麼年輕,可能符合請領時法規已調整至65y了, 屆時如果媽咪都未中斷勞保年資(共47年), 且最高60個月的投保工資超過43900 那恭禧媽咪,妳每月都可領到31,981(哇...真羨慕) (勞保現行試算版超過60y請領者可領展延年金,但實際上媽咪依妳的年紀是不能領的...妳要65y,所以要扣掉展延年金哦 妳可以算一下,通常算完後心情就會很好 好像明天就可以不用上班 只要喝茶聊天看閒書就可以領錢了 回應(2): 1.我說過哦,妳還太年輕,若妳要請領老年年金,等妳合於法定年齡請領時,已調整至65歲了,不是60歲哦,但若是一次請領的話,最快.. 也要符合勞保條例第58條第二項第4條規定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退職者」 (假設妳常換工作,若同一事業單位投保滿25年就可申請不限年齡) 2.以妳現在的年資21年,再工作3年就滿了,但仍需等到50歲才可領, 若妳要儘早領到,一次請領可能可以早點實現, 但若要一次請領,我會建議勞保年資一定要到30年,這樣才能領到最高基數 (45基數,投保前15年一年一基數,後15年一年二基數) 但一次請領不是用最高60個月,而是用退保前三年平均工資, 所以媽咪妳要自己規劃好,若要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建議妳, 就算無業也要繼續加保(因為>15年,現在妳是用一年2基數累積年資) 預計退保前3年平均工資儘量往上調整(最高43900)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17

2011年05月08日
公開
65

最近工作不如意-被主管冰凍起來,等裁員遙遙無期, 年齡家計問題讓我不敢輕舉妄動, 老公口頭說沒關係支持我,但我還是不敢動, 因為待業期間要和婆相處想必會有戰爭發生, 但是每天上班都想拿離職單,我不知道我為公司盡力付出最後得到的是被冷凍的命運, 也許因為之前主導權在自己手上,現在主管把主導權交給別人, 我變成要聽命於新任主管,而且新任主管的作法與我大不相同, 畢竟我在這工作上已任職5年多的時間了,有誰比我清楚我的工作內容及性 質,主管與我發生多次的無法溝通與衝突後,屬於我的工作權責很明顯被 消除掉,有關我這單位的事主管都交代別單位的工程師主導, 我很難過,所以ㄧ直想離職,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更好的意見? 回應: 媽咪, 工作上的不如意,我相信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曾經歷過, 尤其是當企業文化,或職務內容,或領導人改變時, 我們就必需重新再調整自已 媽咪妳最傷的應該是跟主管起衝突吧 在心理上你認同他是妳的主管 但在行為上你表現出來卻不是 妳曾設身處地想過他把主導權交給別人的原因嗎 是因為工作輪調? 是因為想突破現狀? 還是想給大家機會? 在企業內有很多資深員工 用的好,這些人是寶 但用不好,企業就會因此而停滯 我當聽到公司小姐說...以前就是這樣 但,以前對的,並不代表現在是適用的 我覺得媽咪要放寬心 而且妳應該找機會向妳的主管道歉 (我不清楚詳細情況,但妳要尊重他的職位) 再來,當工作量減輕,且時間許可的話 我建議妳可以安排些課程重新充電(職訓局有補助) 等時機再來時,妳就可以讓大家知道妳還是有能力可以再出發的 我相信你的主管是個可以溝通而且願意給人機會的人 畢竟他之前也讓妳主導業務,不是嗎 放棄,永遠是最快的選擇 但什麼才是最好的解決方式... 聰明的媽咪會有答案的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16 (勞動條件)

2011年05月07日
公開
52

我前些日子去一間公司上班 面試時說試用期22000(含1000全勤) 等正職後調為24000 我想雖薪水不高但還能準時下班所以就作了 上班一個月後領薪水時我嚇一跳 竟只領16000 我問結果說因我還非正職所以算法如下: 21000(不含全勤)/3月天數31天=677 677*(3月實際上班天數23)=15571 你說會不會太過份了 怎會這樣算 若你還會繼續作嗎? 回應(1): 不會, 依(76)台勞動 字第 6664 號解釋函令 勞動基準法第卅六條規定「勞工每七日中至少應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第三十七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 假之日,均應休假」。故凡適用該法之各事業單位受僱勞工,不論是否屬 於計件或計日工人,均應享有上開法定權利。又第卅六條所定之例假,第 卅七條所定之休假,工資應由雇主照給為該法第卅九條所明定,故事業單位應依法發給其所僱計件工例假日及休假日之工資。 媽咪,妳們公司是我聽過最會算的公司 如果當初妳是議定月薪 就沒有什麼試用期按日計的問題 例假日本就該給薪 如果妳要離職的話,記得要把差額要回來 P.S上述是指公司將假日扣掉後,以實際出勤23天的算法為前題 若有像1F媽咪說的到職日及結算日的問題,那又另當別論了 回應(2): 媽咪,大家已經告訴妳大概算法了 我覺得妳應該請公司會計或人事將算法告訴妳 因為這跟到職日,出缺勤結算日及發放日都有很大關係 更不論再提到請假扣薪等細節 我們再怎麼推算都是不對的 妳應該自己向公司問清楚 更何況勞工退休金條例中亦規定雇主 要用書面方式告知勞工每月退休金提撥數 原則上,重點應該放在 1.自到職日起至結算日止,不論假日都應給薪 2.至於妳所說非正式員工,勞基法已取消試用期之規範,自到職日起即適用勞基法,至於試用期可存乎勞資雙方協議,但若於試用期內終止合約仍應依相關規定辦法 ((86)台勞資二 字第 035588 號解釋函令)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15 (勞保)

2011年05月06日
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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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幫幫忙..關於勞保舊制退休金的事 年齡:58歲 勞保總年資:23年 同一投保單位:15年 請問:(勞保舊制) 現在退休可以申請~月領~還是必需一次領? 請懂的媽咪幫忙回答一下,謝謝! 回覆: 是可以請領老年給付的 一次請領或領年金都可以 1.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2項第2條規範 -參加保險之年資合計滿十五年,年滿五十五歲退職者。 這是一次請領(也就是舊制的規範) 計算方式是 退保前三年平均工資*基數(前15*1+滿15年後*2)= 退保前三年平均工資*31(15*1+8*2) 但舊制最高可領到45個基數也就是30年投保, 以58y的年紀,可投保到65y,剛好滿30年(可領45個基數) (被保險人逾六十歲繼續工作者,其逾六十歲以後之保險年資,最多以五年計,合併六十歲以前之一次請領老年給付,最高以五十個月為限) 2.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第1條規範 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者,請領老年年金給付。 這是老年年金的規範 最高60個月平均工資*年資*1.55% 但因年齡未滿60y,需減額發給(每提前一年減4%) 所以變成 最高60個月平均工資*23(1-4%*2)*1.55% 如果再等二年,變成60y,就可請領 最高60個月平均工資*25*1.55% 二者最主要的的差別在於(現在領) 一次領是用退保前三年平均工資 年金是用投保期間最高60個月平均工資 一次領尚未領到最高基數 年金會減額發給 妳可以上勞保局網站試算一次領及年金的請領金額,至於投保工資,可以至勞保局各局處,辦公室申請投保明,就可以知道了 http://www.bli.gov.tw/sub.aspx?a=V4jhspjoQxg%3d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14 (升遷)

2011年05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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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了好幾年,求的........似乎不就是當上主管一職...... 但是,現在即將要面對了,卻總是有一絲絲的煩心。 其實我是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有機會的, 因為部門的經理一直對我們科主管的管理能力有意見, 相反的,她一直覺得我很聰明有能力。 而我的科主管之所以能當上科主管,只是因為他很乖, 是我們前一個部門經理喜歡他,所以升他,給他機會。 而昨天,最上層的主管找我談話了,聽的出來,她有意思讓我接主管。 只不過她沒明講,她知道她講的我會聽得懂,而我確實也聽懂。 我有具備能力,但我的主動積極性不足,而且對於當主管沒什麼太大的企圖心。(她講的很多,但整個重點是這樣) 我的主動積極不足,這是實話啦,我自己也知道我的缺點,凡事得過且過, 沒有被要求我就不會特別想進一步,有時候難免會拖; 不過,我帶我的「徒弟」都帶的很好,這是真的,他們都叫我「扛霸子」。 所以,她是要我想,要我改進....... 還有,我因為曾經黑過,企圖心都快被磨平了。 也是因為前個主管不喜歡我,因為我太聰明,會反抗、有意見...... 曾經想離職,但外面找的工作薪資都還是比現在的低。 所以當時我仍然選擇留下,靜靜的工作,只求安穩的生活。 而現在,似乎是機會來了。 但我好像變得沒有很大的信心,有點徬徨...... 回應(1): 恭禧妳了 這麼多年的努力 可以熬出頭 這是多麼值得高興的事 妳不要再不上不下了 我一直跟同事們講 機會是給有準備的人 一旦機會來臨 妳不握緊雙手 機會還是會飛走 既然妳的主管看到了妳的特質及努力 妳就應該坦然的接受這份任務 過去的不愉快的過程 就把它轉換為人生的經驗 不過在接之前 妳的主管也已經告訴妳他的想法 妳應該要好好的思考這部份妳要如何改善 還有 妳現任的科主管 上頭主管認為她不適任的原因 也是妳未來要避免的 我會建議 妳要先將科內的人及事物先做一番規劃 及妳未來打算如何運作及達成公司使命 妳的主管一定還會再找妳談的 如果妳願意接 就充滿自信的謝謝她的提攜 同時詢問她希望妳扮演什麼樣的角色及功能 再把妳的想法告訴她 我想這一切都會很順利的進行 祝福妳 另一個重要的課題 是科內人事的浮動 由於妳是從同事中挑選出來的 一定會有不同的聲音 還有前科主管的心情 妳一定要走過去 拿出實力 就會贏得掌聲 加油~ 回應(2): 嗯...是啊,現在是一級主管(bbh的媽咪們臥虎藏龍呢!) 我也是經過很長的努力才"爬"的現在的位置 這過程中我懷著身孕去上課考試 國家技能考試,沒人逼我也是自己去考 那時總是要等到小孩上床後才能唸書 而書桌就是我的床 也受過不同主管或長官的質疑 但一旦妳比人家更專業更努力 妳就可以講話比人大聲(開玩笑的^^) 我為什麼要特地跟版媽講那麼多 就是因為 職業婦女在職場上所受的待遇本就不公平 我們必需要花更多的努力才能獲得肯定 既然有機會 就要把握(除非妳不想) 佔上位置才會有高度 我們常想要栽培小孩 但我們為何不試著栽培及肯定自我呢 中國人最大的毛病就是 "不好意思" 但為何要不好意思 如果妳是有能力的 我們應該要大聲的說 "謝謝,我等很久了"

上班族媽媽職場奮鬥-14 (勞資)

2011年05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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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

如果您是老闆,會如何處理此事? 公司管理部有2位女同事~ 從進公司到現在 , 已各有10幾年的年資~ 也從單身升格成為職業媽媽~ 10年當中 , 2位女同事對公司相當盡責~ 其它同事請求支援時~ 2位女同事各自分配好工作量∼ 無所求的再幫忙支援 , 即使從此成為她們的工作~ 公司的要求及制度 , 10年多來也全力配合~ 現因公司有淡.旺季之分~ 旺季週六需上班~ 單身時還沒問題~ 現在各自有小孩 , 且幼稚園皆週週休~ 週六沒人幫忙顧小孩~ 現2人向部門主管提出 , 希望公司幫忙週六的問題~ 因為一請假 , 除全勤沒了 , 再扣薪~壓力很大~ 2人的工作內容 , 一人對外(政府單位) 一人對內(如期將老闆要的資料,提示出來即可) 因2位女同事的表現不差 , 因此老闆會想處理此事~ 又怕其它有小孩的同事有意見~ 因此想請問媽咪們 , 如果您是老闆 (獨資)~ 您會如何處理此事~( 頭頭請我問問媽咪們的意見…) 回應: 如果我是獨資的老闆: 很抱歉 倆位在公司工作多年 對於公司的付出我都看在眼裏 但公司是個營利單位 我們有我們的制度及規定在 雖然我個人非常體諒妳們的狀況 但在於我的立場我還需要顧及其他同仁的想法 我希望倆位可以再努力看看是否可以找其他的家人幫忙 畢竟只是旺季這幾個月 如果妳們真的無法配合 那我所能做到的就是請妳們依規定請假 不論特休或事病假 只要妳們申請我就會准 或許妳們會覺得公司不體諒妳們 但請站在我的立場想一想 我該讓用什麼理由讓其他同仁能體諒妳們 共事10年了 妳們一定也會了解我的想法 但倆位辛苦及付出不會沒有代價的 在旺季這段時間的配合 若公司有所獲利時 我會有所安排的 ********* 在職場 踫到體諒妳的老闆是福氣 請公司的兩位同事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