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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款的媽

三條腿寶寶-下

2006年06月11日
《情義有價》(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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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6年03月23日 15:57 來源:CCTV.com



  主持人:大家好,歡迎收看道德觀察,在昨天的節目當中,我們給你講述了一個叫威威的三腿寶寶的不幸經歷,威威生下來就被父母遺棄了,後來被河北省邯鄲市永年縣的韓付仲老人收養了。從威威六個月大開始,老韓就帶著他去沿街乞討,他說呀要討錢給孩子治病。一年以後老韓終於遇到了好心人盧俊傑,他把威威的照片登在了網上,這引起了中國兒童希望救助中心的關注,他們把威威接到了北京準備進行手術。這個時候老韓說了,說即使威威的手術失敗了,徹底殘廢了,我也要繼續撫養他,事實又會是怎麼樣的呢。

  解說:2005年7月9日,在邯鄲的東貿易街上一位兩鬢斑白的老人,帶著一個非常幼小的孩子正在路邊乞討。孩子裸露著身體,令人觸目驚心的是,在他的兩條腿之間還有第三條腿。當時拍下這些照片的是邯鄲市民盧俊傑。

  盧俊傑:老韓很習慣性,就是我記得當時他很習慣地把盆遞到威威手裡,他說威威拿著盆敲一敲,來回走走。

  解說:盧俊傑用顫抖的手拍下了當時的情景,他根本無法平靜地面對這雙孩子的眼睛。回到家以後,盧俊傑開始聯繫某些著名的網站和報紙,希望借助媒體的力量來幫助威威,但是都沒有回應。實際上2005年7月盧俊傑在邯鄲東貿易街看到老韓和威威的時候,他們已經這樣乞討了一年了。

  老韓:我不去外面要飯,你電視台誰知道俺家有這個小孩,你在家給我看孩子,俺不出門,你能知道我家有個三條腿嗎?

  解說:2005年8月16日,中國兒童希望中心救助工作部吳建英主任瀏覽搖籃網的時候,她看到了威威的照片,此時照片的標題已經被改成:三隻腳的殘疾男嬰可能淪為乞討工具,誰來幫幫他。看到威威的情況,吳主任感到非常擔心。

  吳主任:你知道社會上有些人就利用孩子那些殘疾,到街上去乞討,就是利用這些孩子這種殘疾,我覺得就是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要管,另外一個要瞭解他的身體狀況,因為三條腿的這個,可以通過手術,醫療救助,我們有這種項目。

  解說:2005年8月29日晚上8點多,三腿寶寶威威被接送到了北京東直門醫院,準備進行截肢手術。經過住院以後的多項檢查,醫生們發現在威威的第三條腿上生長有男性的外生殖器和一部分殘缺的生殖系統,而在威威的腹腔內卻有著女性的子宮。那麼威威到底是男孩還是女孩呢?

  徐醫生:威威最後需要進行染色體檢查,來確定他在遺傳學本質上的性別。因為威威的男性生殖系統不健全,假如他的染色體支持男性,就意味著即使順利截掉第三條腿,威威長大後,也會由於生殖系統的缺陷,無法過正常男性的生活。




  解說:經過7天焦急地等待,9月6日威威的染色體檢查結果出來了,威威的第46對染色體是xx,最終證明了威威在遺傳學本質上其實是個女孩。這真是不幸之中的萬幸。

  解說:9月15日這一天,幼小的威威經歷了5個小時的大手術,醫生切除了威威多餘的第三條腿和男性生殖系統,威威從一個三條腿兩性的畸形兒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女孩子。

  老韓:來到北京,手術也成功了,心裡特別高興,大傢伙幫忙的人也不少,贊助的錢也不少。除了咱們醫藥費以外,贊助的十幾萬咱以後捐給國家,再給別的兒童再贊助費用。

  解說:手術後的威威需要進行三個月的康復觀察,為了節省開支,吳主任為他們找到了北京郊區的昊德老年公寓。按照事先的約定,威威應該至少在這裡住三個月,可是誰都沒有想到,剛剛過了不到兩個月,威威的養父老韓和保姆老黃就被老年公寓趕了出來,威威不得不跟隨他們一起提前返回了永年縣。那麼在這兩個月期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呢?

  老黃:這個小孩就給人家養老院,孫主任那兒管上,吃的,看的人家都管,就叫我一個人跟那兒養老,就不想叫我回來了。

  解說:昊德老年公寓專門有一間愛心屋,老韓他們在這裡吃飯和住宿都是免費的,吳主任又從威威的救助基金裡支取了3000塊錢給老韓做零用。在威威住到昊德老年公寓的第三天,老黃就一個人回了永年縣老韓的家。

  記者:您想回來,不想在那兒住是嗎?

  老韓:不是不想在那兒住,就是回來看看家裡,又重去。

  記者:她跟您說,她回去幹什麼?

  老韓:她說她兒子生孩子,回去了。




  當老黃再次回到老年公寓的時候,她開始顯示出了種種的不滿。

  老韓:我回來了她給我送到老年公寓那個三樓,三樓盡南頭,還上梯子,下來了還得端個飯,

  她說我們在醫院的時候,飯都是送上去的,後來我就跟她說,我說你跟醫院不一樣,對吧,我說你自己帶孩子也不用你做飯,你就是自己到點了,你就下去打個飯。

  解說:可是老黃的不滿並沒有就此結束。

  老韓:就只要有家屬來,就抱著孩子就說了,人家捐了13萬塊錢,用了4萬塊錢,剩下的錢都給基金會,給養老院都拿走了。

  老黃:還沒做手術以前就捐了十幾萬,做手術了還捐錢了沒,我也不知道,反正沒捐給我手裡。

  解說:老韓也向吳主任提出了自己應該分得一部分愛心人士捐助給威威的錢作為補償,吳主任明確地拒絕了他,並且告訴他,因為當初民政局並沒有同意老韓收養威威,而只是給他開了一張寄養證明,所以老韓並不是威威的監護人,也就沒有權利處理人們給威威的捐款。

  吳主任:那麼這個錢誰有權利,是永年縣民政局有這個權利,那麼我們永年縣民政局委託給我們一個委託書,什麼呢,就是說捐的錢,除了威威的這個手術以外,其他錢捐給兒童希望其他的那種需要救助的孩子。

  解說:得知這個情況,老韓感到非常意外,於是他決定要親自回永年縣一趟。那麼他又回去幹什麼呢?

  老韓:小孩留北京了,到時候一攆俺走了,俺沒個證明,沒個證明,沒證據。




  原來老韓想到應該給孩子上一個戶口,這樣才能證明孩子是自己的。

  孫院長:他認為上了戶口,我就是這孩子監護人了。當然我們後來就告訴他了,你上戶口只能證明這個孩子的戶口是在當地的,不能說明你們的收養關係,因為民政部門沒給你辦理收養登記,後來老是抱著孩子,抱著都老是鬧,鬧什麼,要,要那個保姆費,工資,他說如果說我去要飯也能要得來那麼多的錢。

  對於老黃和老韓不斷地吵鬧,孫院長有些忍無可忍了,不得已只好打電話叫來了吳主任,

  孫院長:吳主任去了以後,人家說小黃這個保姆解除了,不用保姆了,老韓在這兒,小孩有人看,叫老韓在這養老,給小黃200塊錢叫小黃回家,就這個事,他沒有結婚手續,法律上不承認這個。

  解說:可是老黃說什麼也不願意跟老韓分開。雖然老黃與老韓不是合法的夫妻,但是兩個人已經有6、7年的同居關係。現在老黃的兒子兒媳又在老韓家裡生了個孩子,所以老黃千方百計地要拉著老韓一起回去。

  吳主任:她想回去帶孩子去,但是她又捨不了這一塊。因為她覺得這一塊,威威這一塊有一大筆錢,她認為那個錢可能要會要給她,她如果走的話,這個錢就不會給她了,所以她就死盯著這個老韓,就不離開這個老韓。

  解說:看到老韓和老黃是實在無法在老年公寓繼續住下去,吳主任只好安排車送他們回永年老家去。可是當車來到的時候,老韓和老黃卻說什麼都不走了。

  老韓:你說俺在北京贊助的那十幾萬,就給了國家了,就不管俺的事了,要不是有這個三條腿的小威威,人們為什麼贊助那麼多錢,就是贊助三條腿的錢呀,這個錢應該給小孩花點呀。

  你叫送俺回去,什麼也沒給,孩子捐的錢,捐的給國家的,該給孩子花的,不叫孩子花,怕俺花了。

  吳主任:然後就跟我們說,不給我錢,我就要找媒體,我要跟他們說,威威有難了,沒人管我們了。





  解說:無奈吳主任只好給永年縣民政局打電話,請求他們出面來解決這個問題。當民政局的工作人員出現在老韓面前的時候,事情又發生了戲劇性的變化。

  民政局:一看到我們,老韓就說,哈,我們地方政府來人了啊,這個將來有什麼問題呢,回去以後就靠政府了,那我們就回去吧。

  主持人:威威在北京做手術的日子裡邊,老韓一直在向吳主任他們強調威威就是自己的孩子,自己離不開這個孩子,所以呢吳主任他們並沒有向媒體透露老韓做的不好的地方,而是一直在說老韓救了威威一命,希望老韓呢會被其他的人的無私愛心所感動,也希望人們的讚揚能夠推著老韓把這好事做到底。畢竟威威跟老韓和老黃已經產生感情了,她已經學會叫爸爸、媽媽了。如果老韓堅持申請威威的撫養權,民政局還是會優先考慮老韓的要求。現在威威跟著老韓回到了永年縣,她的未來生活會是什麼樣呢,老韓又會怎麼對待她呢?

  解說:聽說老韓被老年公寓趕了出來,帶著威威回到了老家,盧俊傑趕忙找到了老韓的家。可是當盧俊傑再次見到威威的時候,威威的樣子讓他忍不住心酸。

  盧俊傑:天氣也冷,棉衣是一層套一層,那棉褲還就是這個襠那個地方還是濕濕的,

  解說:環顧這個家,盧俊傑看到衣服散亂地堆著,屋裡唯一的取暖設備是一個小火爐,老黃正在給她的孫子換尿布。

  盧俊傑:當時去了以後心裡就在想,我就說我不應該讓威威在這兒再生活,不應該是這樣的,從一開始到現在到最後我們的想法不是這麼,不是這麼想的,

  解說:盧俊傑所擔心的不單是老韓家的經濟狀況,他覺得這種家庭關係的混亂狀態非常不適合威威繼續留在這裡。

  盧俊傑:老韓年齡已經65歲了,他如果把這個孩子撫養在十來歲的時候,他就七八十了,孩子才十幾歲,這個時候誰撫養誰,還是誰看護誰,都談不到有撫養的能力了。

  民政局的意見也是要找一個更好的家庭來收養威威,於是郭局長找來了老韓,進行了談話。

  民政局:我說回去你想一想,想好了以後你再過來,一個是你撫養,你提你的撫養條件,如果你說沒有能力撫養了,你也提提你的這個條件。

  解說:兩天之後老韓寫來了這樣一份申請書,表示自己願意把孩子交給政府部門,安置到好的地方。對於生活的補償這一部分,老韓列出了保姆工資,保姆生活費,小孩生活費,小孩零食,小孩穿戴等五項,共計40800元,老韓特別在最後註明:我希望一手交錢,一手交小孩。

  民政局:我一看到這個,我就對老韓來說,我說你這個要求是不是太過分了,是不是,怎麼能給你補償那麼多錢,一共不到兩年的時間,是吧,你能花費多少。

  解說:考慮到畢竟是老韓救了威威一命,而且老韓在這兩年期間,為了撫養威威也確實付出了不少金錢和精力,所以民政局經過研究決定給老韓補償15000塊錢,但是老韓卻嫌少,郭局長只好一趟一趟地跑到老韓家去做工作。

  郭局長:是不是,老韓,咱談條件,咱基本上都談了,都說了。

  老韓:俺跟你說了,讓你加點,讓你加點。這二年,受多少罪,洗衣服啥的。

  郭局長:咱要不是考慮你這個,咱為啥咱能給你算到那個數。因為你算算,咱縣有咱縣的這個最低生活保障是一個人一個月一百塊錢,咱就按高的標準給你算,你這兩年你才多少錢。

  老韓:沒有吃人奶,俺都是喂的。

  郭局長:我知道,這就考慮到你這個可能花費稍多一點,然後你又怎麼樣,你開始動機怎麼樣,後來動機怎麼樣,咱不談你這個啦,就是說你撫養,你付了一定的心血,咱還考慮到你這個事,所以說咱在這個上,能照顧你的,咱都考慮到這個因素了,咱跟你說了,你看你還不行,是不是,老韓。

  老韓:你別考慮了,你再給加點吧。

  郭局長:你怎麼加,還加多少錢。

  老韓:不給他啦,自我緊張(撫養)著,我再受苦受累。

  郭局長:你緊張(撫養),咱還得根據收養條例,咱看你夠不夠條件,你才能緊張(撫養),對不對,國家有規定。

  老韓:國家啥國家不國家。

  郭局長:國家規定不算啊!

  老韓:有啥國家不國家的,俺緊張(撫養)好了就是國家的啦,緊張(撫養)不好你們找誰。

  金額ishuo:民政局最終決定每月補償老韓1000元錢,威威在老韓家一共生活了17個月,總共是17000元錢。經過郭局長半個月的說服工作,和親戚、朋友、村幹部的勸說,老韓最終同意了這個條件。

  12月19日,民政局幹部到老韓家來接孩子。

  民政局:我們去的時候是帶錢去的,到那兒以後。

  記者:是現金,哎。

  民政局:到那兒以後,存到他們當地的那個銀行。存銀行以後,那存款折給人家大隊幹部,回來人家再叫我抱孩子走。

  老黃:我不送走孩子人家不給(存折)。

  解說:老韓要求郭局長給威威買了一身新衣服,而所有愛心人士捐給威威的衣服、玩具和生活用品,老黃一件也沒讓威威帶走。

  威威目前暫時生活在兒童希望救助中心的寄養點。從威威與老韓脫離了寄養關係以後,永年縣民政局在當地報紙上已經刊登了尋找威威親生父母的公示。到3月26日公示期滿,如果威威的親生父母不出面認領這個孩子,威威就成為了孤兒,有意向的家庭就可以合法地收養威威了。

  主持人:3月26號馬上就要到了,威威的親生父母還是沒有出現。在一手交錢、一手交人之後,老韓和老黃也沒有再出現。我說得可能有點冷冰冰了。不管怎麼說,老韓也算是威威的救命恩人,只不過這個救命恩人一邊兒救了孩子的命,一邊兒還在盤算著錢。我們不能說老韓帶著孩子乞討就是為了掙錢,我們沒證據;我們也不能認定,老韓在見到捐款之後就變了心思了,人家獲得補償,在情理上也是應該的。我們同樣說不清的是,在大筆的捐款出現以後,在老韓和老黃的眼裡,孩子跟錢,哪個更重要。好在威威現在才兩歲,這些事情以後她都不會想起來,她的記憶裡邊應該沒有這樣一段兒描述,在她幼年的時候,她的生命曾經如此緊密地被人拿來和錢相提並論。

責編:西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