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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頭好壯壯

真的爛政策 >"<

2008年01月02日
(轉載)
今天行政院院會院長提示事項如後:

院長就「建構友善托育環境-居家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提示
院長提示:

九十五年召開「臺灣經濟永續發展會議」,其中社會安全組獲致結論:政府應針對受僱者規劃育嬰留職津貼,或部分負擔托育費用;針對非受僱者但有托育需求之弱勢家庭,亦應建立機制給予補助,以減輕家庭養育子女負擔。

我國出生率自七十三年起逐年下降,九十五年總出生率為一.一二人,已是超低生育率的國家,其原因包括生育價值的轉變、養育子女的支持系統不足、教育子女的負擔沈重等。在教育部分,我們已經推動幼兒免費教育年齡向下延伸的措施;今天,內政部依據經續會結論,提出「居家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透過建置質優量足的社區保母支持系統,發放托育費用補助等措施,讓婦女可以兼顧就業及育兒,改善目前托育品質參差不齊、價格昂貴、服務不普及等現象。

為推動本計畫,我們已在今(九十七)年編列十五億元的經費,自一月起擴增社區保母支持系統,提供更方便的托育服務;並自四月起,針對夫妻雙方皆為受僱者,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且家有二歲以下幼兒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並將幼兒送給具專業證照保母人員照顧的家庭,每月補助三千元;對低收入戶或家有發展遲緩、身心障礙兒童托育者,每月補助五千元,預計受益人數約四萬七千人。將來,社區式的托育制度建置完成,將有更多具證照、專業的保母人員投入這項工作,當可達成提昇托育品質、減輕家庭養育子女負擔、促進婦女在地就業及鼓勵國人生育等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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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跟什麼麻~
1. 夫妻雙方皆為受僱者,年收入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下
2. 家有二歲以下幼兒的家庭,有托育需求並將幼兒送給具專業證照保母人員照
顧的家庭
每月補助三千元

就單第一項就不行了..
為何一定要父母都受雇?..全職媽媽就不行嗎?夫妻一人失業也不行嗎?自己創業當老闆也不行?
而第二項更誇張
二歲以下幼兒要給有職照的保母才有補助,若給家人或親戚沒有..若自己帶也沒有..而二歲以上的就不需要花錢嗎?好好笑...
到底...通過的人的腦袋在想什麼????不解

若真的要補助..就有誠意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