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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樺馬麻

從零用錢學作計劃

2012年03月27日
小時候媽媽就一直要我們養成儲蓄的習慣,錢一旦進口袋,最好全部放銀行作定存。那生活怎麼辦呢?嗯….那就該花的花,不該花的就不要花。何謂”該花”、何謂”不該花”呢?經過多年的經驗,現在的我心裡有把尺權作衡量的工具。儘管如此,大部份的錢還是進了銀行作定存。

最近在雜誌上看到一篇有關零用錢(Taschengeld)的報導,心想,除了讓孩子和我一樣把錢拿去定存之外,還要讓他學習如何理財。不敢期待他成為億萬富翁,只求他能過上經濟無慮的日子。從零用錢開始訓練孩子,只要有心而且持之以恆,小兵也可以立大功,培養孩子日後”作計劃”的習慣---不管在金錢或其它方面。

以下文章與大家分享。(原文翻譯自德國 Elternfamily 雜誌網頁)

零用錢為孩子滿足個人需求的唯一來源,拿到錢之後有些孩子“亂用”這些錢,有些則儲存幾個月。這些拿到零用錢的孩子有些總是缺錢用,有些則是把零用錢規劃得很好。
也許有人不相信,但花錢是關係到後來的“財務”生活,這是一個重要的學習過程。例如孩子們學習:
*金錢的價值。孩子們透過購買的行為來了解多和少、貴與便宜。
*自己作決定。要用這筆錢買什麼東西呢?有用的?還是無用的?
*規劃。如果沒有好的計劃,這些錢很快的花完了
*比較。家庭對”財務”的管理和朋友間的有什麼不同?

孩子如果在小時候已經學會錢是什麼和如何對待它們,日後通常可以更好地掌控金錢。早在幼兒園四到五歲的年齡,大人就可以開始每星期從50分錢開始傳達錢的感覺。

為了讓孩子從花費零用錢上得到最佳的經驗,家長們應該要注意下列事項:
*零用錢的發放的時間應該經常而且定期,這樣孩子才能對即將到來的金錢作計劃
*零用錢應該要固定發放,不管孩子的表現是好是壞。
*不要讓孩子提醒家長:該發零用錢了
*讓孩子自己決定零用錢該如何花用。當孩子詢問,家長可以建議,但最後的決定由孩子自己作。
*零用錢不要給太多!即使對孩子有再多的愛,零用錢也不要給得太多。擁有太多錢,會讓孩子失去方向,養成浪費或貪心的習慣。
*男生、女生一律平等
*當孩子在下次零用錢發放日期前已經”破產”,家長也不要自動發給額外零錢。請和孩子談談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形,以及下次該如何避免。

家長應該避免:
*零用錢當獎勵或處罰
*要求孩子提供收據或記帳
*以大人標準判斷孩子自己買的東西,例如,”有意義”或是”多餘”
支付多餘的錢。特別是孩子在下次零用錢發放日期前已經”破產”
*金額太少、金額太多或是滿足孩子的每個請求
*零用錢濫用(購買學校用品….等)
*儲蓄的承諾

當孩子4-5歲時就應該開始有零用錢。可以從每星期50分錢(註一)開始,然後,例如,下一年每星期多50分錢。每週發放零用錢的習慣應該要持續到孩子9歲。10歲以下的孩子通常仍然很困難的計劃一整個月

作者:Alexander Nawrath
註一:換算成台幣約為2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