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懲罰要溫和,尊重孩子的權利、獨立的人格,不使用貶低孩子才幹、人品或威脅打罵孩子的言行;2.懲罰要適度,不輕易使用刺激強度較大的方式,約束自己不得超過規定的極限;3.懲罰要明理,讓孩子知道受罰的原因和應有的正確行為,要就事論事,針對受罰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