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7/16:04〃補述 * 天氣 唉唉‥好吧好吧! 我承認我很沒用、很容易心軟 完蛋!被吃的死死了我 沒關係,至少有交換條件 1.手機沒收 2.零用錢充公 3.下班15分鐘之內要到家 4.下班的聚會一律不准參加 5.離婚協議書已經簽好字了,再犯--沒得商量 ========================= 其實會原諒不是因為大興的求和 而是因為那女生真的是他同事要追的 而且好像已經把到手了 因為昨天那女生睡他同事家 聽說那女生正在跟她男友鬧分手 唉唉‥這種女生他同事也敢要,佩服佩服 ++ Now〃點閱人數 ++ :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