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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維尼 ☆ Winnie ★

↔。傳票〃

2006年11月17日

* 11-24/03:05〃補述 * 天氣 ↔。傳票〃_img_1

↔。傳票〃_img_2


今天收到法院的傳票了

就是為了正揚偷拿我手機去買

結果被警方查獲的案子

唉唉‥希望這場惡夢趕快結束

雖然手機被找到是件好事

但我卻因此揹負著家人的輿論壓力

吼‥好煩喔!就說不是我報警的嘛

為什麼講了這麼久都還是聽不懂

為什麼解釋這麼多次還要說一定是我去報的警

我才沒這麼無聊,明知道是他偷拿的還去報警

又不是想變成千古罪人

而且你們為什麼這麼是非不分

明明偷拿手機的人是他

把我手機拿去賣的人也是他

你們不去怪他幹嘛偷拿別人的手機去賣

反而怪人家為什麼要報警

會不會太不講理、太好笑了一點啊?!

我才是被害人耶

是怎樣?做賊的喊抓賊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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