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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係雲媽

收到法院裁定書

2007年03月13日

真的很開心很開心
早上聽到有人按電鈴的聲音,我就猜是不是郵差
結果他說掛號信哦
我趕緊三步併兩步的跑到樓下簽名
迫不急待的拆開信件
當然我好緊張好緊張哦(有先小小禱告一下)
打開後發現法院裁定在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負擔
達成協議或改定裁判之前
相對人不能把孩子帶離中華民國國境
我…真的好想哭哦…因為第一步我們已經成功了!
接下來就要看看什麼時候會開庭
神啊,謝謝你的幫忙
接下來還有一長串的路要繼續走下去
請您繼續保佑我和孩子能在一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