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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強制險的理賠範圍

2009年12月13日
公開
54

申請機車強制險理賠的有效時間為多久?? 請求權人對於保險人之保險給付請求權,自知有損害發生及保險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可以申請幾次? 無限制次數,在時效內,直到申請額度上限完畢為止。 因為我發生車禍,對方說要用機車強制險來幫我申請醫療理賠。 車禍事故發生,[強制險]理賠是最基本的,以保障受傷一方。 但因此事故造成[強制險]以外的損失,皆是對方應以[肇事責任]補償的。 如:車損、精神慰撫金、薪資補償等等。 鎖骨骨折,請問申請理賠的金額也是實支實付嗎? 強制險的醫療理賠,是以實支實付沒錯。 強制險的殘廢(失能)給付: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方能理賠。 1-15級,150-4萬。 還是會看受傷的地方而有不同的金額? 如上述,須視該傷勢是否有殘廢之虞。 那些醫療費用都可以申請嗎??? 可以,請在和解書上註明[不含強制險]。 在時效內皆可申請。 假如醫療的收據為副本,可以用來申請保險嗎?? 可以,(至櫃檯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 機車強制險還可以申請哪些理賠呢?? (依實際狀況書寫)    強制險 [醫療上限20萬] • 一、健保醫療費: •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掛號費,現已付出,實務上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如果本身有其他保險,亦可申請理賠,至櫃檯多影印幾份[副本],不無小補,務必讓保險發揮作用。 • 二、急救費用: •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 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 (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 四、看護費用: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 五、其他: •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1-15級,150-4萬。   (強制險不分肇責,皆可申請理賠) 強制險以外,可向對方求償的明細如下:(重點在診斷書)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2萬�月,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一般要有薪資證明。   若無,按慣例,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一般我會以傷勢穩定前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而後續的醫療,大部份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此事故造成傷勢或死亡(對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倘若有加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即可委託理賠人員協助處理.

三商美邦2009「尋找台灣宮ㄑㄧˊ ㄐㄩㄣˋ 」保戶子女寫生比賽

2009年11月21日
公開
54

您已於2009/10/21下午 09:12:00完成報名, 請記得於準時參加比賽。 參賽編號:A1B0425 參加身份別:保戶 活動地區︰北區-台北 活動地點:中正紀念堂(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參賽對象: 1、本公司保戶、要保/被保險人之直系血親(子女、孫子女)。 2、2009/11/21前核保通過之有效保單,但不含旅行平安險。 報名日期: 2009/10/14(三)∼2009/11/03(二) 報名方式: 採《事先網路報名》方式參加,恕不接受現場報名。 參賽者請依居住地址,就近選擇活動地點。 活動日期時間: 地區 活動日期�時間 畫紙領取截止時間 北區 台北  2009/11/21(六)2:00∼4:30PM   當日 3:30PM 中區 中壢、台中  2009/11/21(六)2:00∼4:30PM   當日 3:30PM 嘉義   2009/11/21(六)9:00∼12:00AM   當日 11:00AM 南區 台南、高雄  2009/11/21(六)2:00∼4:30PM   當日 3:30PM 活動地點: 地區 活動地點 承辦人員聯絡電話 北區 台北  中正紀念堂 (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02-25099001分機815 中區 中壢  中壢市六和兒童公園 (中壢市六和路SOGO百貨旁) 03-4278035 分機 113 台中  台中市文心森林公園 (台中市文心路與向上路口) 04-22523786 (專線) 嘉義  嘉義市嘉義公園 (中山路與啟明路交叉口) 05-2863303 分機 150 南區 台南  台南安平古堡 (台南市安平區國勝路82號) ※台南市居民(家長)請於活動當天攜帶身分證到場 06-2247822 分機 105 高雄  夢時代購物中心 (高雄市前鎮區中華五路789號) 07-5506789 分機 888 參賽組別: 區分為幼兒組、國小低年級、國小中年級、國小高年級共四組。 1、幼兒組(幼稚園(含)以下) 2、國小低年級組(1、2年級) 3、國小中年級組(3、4年級) 4、國小高年級組(5、6年級) ※為求比賽公平性,如有發現參賽組別錯誤或資格不符者,將予以取消比賽或/及得獎資格。 錄取人數: 1、特優12名:三區各選出每組特優1名(每區選出4名,全省共12名)。 2、優選48名:三區各選出每組優選4名(每區選出16名,全省共48名)。 3、佳作120名:三區各選出每組佳作10名(每區選出40名,全省共120名)。 4、經評審審核,可有獎項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