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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di

學術倫理

2006年08月04日
謝謝
我知道我問的很模糊 還要您發揮偵探的專長 真不好意思
像你說的
如你先生遇到的問題,也讓我心驚.因為我也擔心自己是不是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基本上倫理我認為不應該是種協商<就是各取所需>各取所需可以建立倫理的界線嗎?是倫理的依據嗎?
就是因為有許多模糊地帶,我覺得更需要訂定清楚的學術倫理.
例如照建民的代言廣告問題,民眾觀感是一點,但是如果在他們醫界的處境,說不定就是模糊地帶,也就是我們學術的模糊地帶.到底什麼是可以做,不可以做,如何做,才合理
基本上我覺得最大問題是研究成果的貢獻度.

1.學生做的論文,老師修改後發表

這點就是很大的模糊,或許說自由心證.例如我指導二專的專題,裡面的構想是我指導的,有些成果因為是產學合作,是我寫的,文獻是學生收集的,我也幫忙收集文獻.那如果我將這個研究專題,整理歸納出成果,這個成果該屬於誰的<誰的貢獻比較大>?
在我的看法,起碼你先生的教授還是自己修改寫的.<我這是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嗎?>但是博士班的教授根本是學生寫,老師掛名投稿.
改作文在青的眼中並不可取,是教授偷懶的做法.但是有的教授他沒有改作文,而是跟你說不對,但是怎樣寫才是對的,他又語意不詳.最後好不容易寫出來,這教授可以做的就是美工排版,怎樣才是好看的,怎樣的圖表才有美感.
這到底是指導概念?還是只是漫無頭緒的要求,還真難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