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犯罪心理學很感興趣,若可以,也很想去讀
只是擔心負面能量太多
這次殺童案之所以我推論是戀童癖,主要是他殺害的對象和模式
首先如果對這社會憤慨,或因為失業氣惱這社會,屠殺的對象就是憎恨的,
這是因為美國的殺人魔,殺害對象反應他所憎恨或欲望。
兒童不會反應社會的不公
若是憤世忌俗,應該是針對企業,用的手段會更爆力,甚至有自毀傾向
但是這個殺人者並無
其次是個性
戀童症著通常對女性有自卑感,內向,不愛跟人交往。木訥寡言。有人際障礙。
再者戀童症會用金錢引誘兒童。
被害的地點是在廁所,廁所是市區最好性侵之處。
兇手雖然說要吃免費牢飯,但犯不著殺人,殺了人也不該躲藏。
這是我的推論。
206期壹週刊訪查兇手背景後,推論跟我一樣。
兇手的女友之說,事實上房東、鄰居、父親從沒看過他交往七年的女友。
兇手被抓時,正在誘惑另一名男童。
兇手在網咖看色情網站。
兇手符合這樣的描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