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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son

Newsღ育嬰假半年有薪

2007年12月13日
基本上,媽咪是不敢想太多啦~這年頭,時機歹歹,有工作做就不錯了!
如果真的通過,我看企業主應該都不想請未婚的吧?!或是一結婚就叫她走路
就算真的懷孕,大不了給遣散費,也不會願意付半年薪吧?!
現在放兩個月產假就快沒頭路了,真不敢想可以放半年
媽咪想應該又是另一張選舉支票吧!


育嬰假半年有薪 上班族通通有份!
更新日期:2007/12/12 16:20 記者陳素玲/台北報導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初審通過將「兩性工作平等法」更名為「性別工作平等法」,除了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對象從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勞工擴大到全國受僱勞工外,適用企業新增90萬家,受惠勞工約181萬餘人。此外,在立委鄭運鵬堅持下,未來配偶陪產假也從2天增加到3天。

至於留職停薪津貼,也可望在下午初審通過,一旦通過,未來申請留職停薪勞工,將可獲得全體勞工平均投保薪資五成津貼,亦即1萬5千元,最長可領半年,這項津貼將由就業保險基金支付。

立院初審通過 留職停薪最長2年

「兩性工作平等法」原規定受僱30人以上之受僱者可在子女滿3歲前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最長2年,面對少子化趨勢,行政院為鼓勵生育,決定發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立法院衛環會今天審查「兩性工作平等法」、「就業保險法」等配套法案,中午先通過「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案,刪除留職停薪適用對象僅限30人以上僱用單位,適用對象擴大到全國受僱勞工。

根據勞委會統計,30以下事業單位為90萬7千餘家,受僱勞工為181萬7千餘人,一旦上述對象也納入留職停薪適用對象後,全國666萬餘名受僱勞工都可一體適用,只要家有3歲以下子女,都可申請留職停薪,不限性別。

家庭照顧假 擴大到5人以上企業

此外,原法案「家庭照顧假」僅限30人以上事業單位受僱者,但修正條文擴大到5人以上雇主受僱者就可適用,如果遇到家庭成員發生嚴重的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需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以上新聞來自奇摩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