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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之

心肝寶貝投保 醫療險擺第一

2006年08月10日
心肝寶貝投保 醫療險擺第一■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少子化時代來臨,出生人數銳減,父母迎接新生命的同時,想為心肝寶貝買分保障?如果預算有限,可優先考慮心肝寶貝的醫療險,嬰兒投保的費率較為便宜,即早打點專屬保單,提前準備未來所需的費用。

 提前投保可享受較低的保費,壽險顧問舉例,以純保障型的壽險來說,零歲投保,20年期、100萬元保額,保費只有1萬5,800元,若等到30歲才投保,保費就增加到2萬8,600元。

 根據保發中心調查,社會新鮮人、新婚族、新手父母的投保意願最高,尤其家中迎接第一個小孩時,父母都希望心肝寶貝能獲得最好的保障。

 大都會國際人壽商品部經理許彰觀察,父母為零到三歲小朋友投保情形相當普遍,尤其初生嬰兒相當脆弱,成長過程中,可能遇到許多疾病,加上意外頻傳,新手父母多希望提早投保,將風險轉嫁給保險公司。

 父母究竟應該如何規劃心肝寶貝的保單,應該先看父母的經濟狀況而定,希望先做好保障,還是希望保障與理財兼顧,除了保障外,另外幫子女準備教育基金。一般中產階級若經濟能力有限,建議在寶寶出生後,應首重寶寶的保障規劃。

 嬰兒保單可以附約方式附加在父母的保單上,雖然保費比較便宜,可是一旦子女年滿23歲就不能繼續附加在父母身上;或是當父母的保單期滿後,子女就不能繼續附加。

 若從險種分析,壽險顧問分析,新手父母以投保嬰兒的醫療險與儲蓄險最普遍,如果預算有限,可先投保醫療險,為子女打點終身的保障。

 成長過程中,萬一發生意外或因疾病,造成傷殘,醫療險也可獲得理賠,例如一到三等殘,就可給付保額1%,投保100萬元,就可每月領取1萬元理賠金。至於投保儲蓄險則是希望提早準備子女教育基金、創業基金,由於父母經濟負擔大,如果選擇投保20年後滿期再一次領回儲蓄險,萬一繳費中,發生經濟問題,可能無法解決燃眉之急;可選擇一邊繳費、一邊領回的保單形式,提高資金調度彈性,萬一臨時周轉不過來,保險給付還可作為周轉金。 【2005/12/20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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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胞胎投保 體重須滿2,000克■ 記者林燕翎�台北報導

 想為剛出生的嬰兒買張保單嗎?壽險專家指出,一般來說,嬰兒出生滿14天,就能以被保險人的身份投保,如果小嬰兒是早產兒,體重超過2,500公克,就能投保醫療險或是傳統壽險。

 出生滿14天就可投保,不過,如果家中的小朋友是早產兒,為了確定嬰兒健康狀況,多數保險公司都有「體重限制」。

 大都會國際人壽協理張集堯分析,如果嬰兒出生後沒有疾病、健康狀況良好,醫院就會直接讓嬰兒出院,如果是不足月就呱呱墜地的早產兒,壽險公司都會從嬰兒體重是否超過2,500公克,評估是否核保;即使嬰兒不足月出生,但體重超過2,500克,仍可以投保。

 壽險業者指出,評估嬰兒身體是否健康,體重是觀察指標,萬一嬰兒體重低於2,500克,可能身體器官沒完整成長,壽險公司多會要求等到嬰兒滿一歲後,看看當時健康狀況:例如體重是否增加,再決定是否核保。

 如果媽媽生下雙胞胎,希望為雙胞胎投保,體重限制則放寬為每位嬰兒2,000克至2,500克,只要兩位體重都達到2,000克,就可以投保。

 小朋友如果是以健康體投保醫療險,成長過程中才發現有先天性疾病,依照保險法規定,投保前已經有疾病了,雖然家長不是故意隱瞞病情,保險公司可以不理賠。

 壽險業者觀察,這類先天性疾病以心臟瓣膜疾病最常發生,很多嬰兒出生後,並未出現心臟異常現象,而是等到成長到一段時間後,才發現心臟有問題,這時,以往投保的醫療險就不能提供保障。 【2005/12/20 經濟日報】 @ http://udn.com



--------------------------------------------------------------------------------保險理賠金 受益人不能隨意變更
2006.01.19 工商時報 @吳佳晉/台北報導

 蔡太太因為得盲腸炎而住院割盲腸,出院後就打電話詢問保險業務員可不可以申請理賠?經過業務員初步估算,蔡太太這次盲腸炎住院及手術總共可申請到各項保險金大約兩萬多元,於是蔡太太就請業務員協助申請理賠!

 在填寫理賠申請書時,蔡太太突然想到在北部唸書的小兒子阿雄前幾天正好向她要錢繳學費,於是就在理賠申請書的「受款人」欄位填上阿雄的名字,並且選擇以「匯款」方式來領取保險金,同時填上阿雄的銀行帳戶號碼,希望保險公司能將這筆保險金直接匯款給阿雄,這樣比較方便。

 沒想到過了幾天,保險業務員還是拿了兩萬五千元的支票交給蔡太太,支票的抬頭也是蔡太太的名字;蔡太太覺得很奇怪;為什麼明明指定保險公司把錢匯給小兒子阿雄,保險公司還是開支票給她,一點也不尊重保戶的選擇,於是質問保險業務員,為什麼你們公司的服務這麼差?

 到底,保險公司有沒有損害蔡太太的權益呢?三商美邦人壽理賠部襄理邵賢民指出,各種人壽保險契約都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身體或生命而設計的,以蔡太太的例子來說,蔡太太因為生病住院,或者是身體受傷害而造成殘缺,則保險單條款強制約定這些住院醫療、手術、意外傷殘、癌症等保險金的給付,都只能給付給蔡太太本人,不能夠隨意指定給付給其他人,這樣才能讓實際上身體受到損傷的被保險人,本人真正獲得經濟上的補償。

 不過,如果是被保險人身故的話,情況就有所不同。

 邵賢民表示,通常在投保人壽保險的時候,要保書上會有指定「身故受益人」的欄位,當被保險人身故的時候,保險公司會依照要保書上所指定身故受益人的申請,來辦理身故保險金的理賠給付。

 要特別提醒民眾注意的是,投保時指定的身故受益人,日後是可以變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