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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的媽

被處罰

2006年01月16日
  下午,媽媽愉快地走進大地,要接小寶貝下課囉!

  迎面走出教室的是泣不成聲的小超,媽媽很驚訝他頭上豆大的汗珠:你很熱嗎?順手幫小超抹去滿頭汗。老師說:剛剛出去教室玩了一下。

  問他怎麼回事?好久,他都說不清楚,抽噎地厲害,說不成話,媽媽也急了。老師幫他說完。原來是剛剛出教室去玩又不聽話了,亂跑亂跳,讓老師罰走十遍(來回),不乖被處罰,這有什麼好哭的?

  跟老師說再見後,到操場另一邊,坐在樹下,媽媽要小超慢慢把剛才的情形講一遍。小超說他頭暈,這應該是哭得太厲害所致。

  他說出去玩時不乖,跑跑跳跳,被處罰「走路」,然後進教室,老師說你去兔子班好了!接著老師要小超進廁所罰站。小超就在廁所裡哭了,一直到媽媽來。

  罰走路、罰站都是應該的,不遵守規定,本當該罰,但因此就要「趕」他到別班去……這是讓小超難過的。媽媽說:不然我們就換到兔子班好了,他搖搖頭,你還是喜歡小熊班嗎?猛點頭。

  趁小超去騎腳踏車時,媽媽走向小熊班,想和老師了解狀況。老師說她是跟小超說你這樣跳跳跳的(在人群中危險),不能當小熊,那當兔子好了!他可能就以為老師要他去兔子班了。

  回家的路上,媽媽把兩種說法(小超版和老師版)都說一次,問他是哪一種,小超還是說老師叫他去兔子班,也有說跳跳要當兔子的版本。所以,可能兩個版本加在一起吧!

  雖然真相還是沒能還原。但……在家裡,爸媽堅決不寵愛、不膩愛孩子。不過,再怎麼生氣、吼他、打他……也絕口不說:你去別人家,當別人的孩子好了!∼這類的話。

  接收被放棄的眼光,比起挨鞭子抽打,疼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