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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超的媽

公家用

2008年03月04日
  媽媽問小超今天使用昨晚連夜買回的水彩了嗎?他說沒有,他和隔壁的同學「公家用」,因為隔壁的水彩是用過的,怎麼,還捨不得拆開自己新買的呀!

  不過,一聽到這種「公家用」的台灣國語,媽媽就快昏倒了,鄭重地跟小超解釋這是錯誤的用法,千萬別再說了!他也知道這是台灣國語,但小朋友都這麼說嘛!還自行另舉了個例子:「掐倒」(打翻盛水的容器),媽媽說對呀∼怎麼可以這麼說呢?

  還有很多例子,媽媽小時候,四周也是充斥這類的語言,阿公可是嚴厲得很呢!嚴防我們使用!小時候,最經典的例子就是小朋友向老師告狀:「老師,他給我打!」真不知誰打誰。或者,問人電視劇的劇情進度時,常會用「做」到哪裡了?或者,不滿別人逗弄自己時抗議:別這樣「用」我啦!或者,已經很普遍地說法:「切」電視、「切」電燈。以前,媽媽總覺得是怎樣?要把電視電燈切成兩半嗎?不過,這實在是太普遍了。

  說台語就要說得道地,說國語也得說得標準無誤。兩者不要混為一談。雖然現今流行語有太多語言混淆的現象,或為了趣味,或已積非成是,但,小孩子在學習之初一定力求正確!一定!否則很難改過來。

  就像媽媽一再強調小超的筆順一定要學好,否則在學習寫字之初,一旦錯了,以後要改正,可是難上加難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