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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都很幸福

我要休假去了~

2013年10月31日
早上和縣府教育處確定,有兼2所學校的是不是可以把不休假改發加班費?!!

結果,縣府的承辦人說之前曾經做過調查,鶴岡國中並沒有提出申請~

因為學校的人事沒有通知我,(調查表根本也沒會過我)

所以我不能改發加班費,必須強迫把剩下的休假放完................

你媽的~就只剩下11、12兩個月,

上班日數只有40天,我必須努力休掉14天,

兼兩間學校的業務是有辦法可以休那麼多天嗎?!!!!

看來又要捐出來了~

14天的不休假加班費可是有2萬多元耶~

就因為很混的人事+總務單位,就讓我做白工了!!!

這不是拿不認真的人的錯在懲罰認真的人嗎?!!

shit!!!決定下午就立馬給它丟下一切工作休假去!!!

什麼事就找那個不負責任的總務主任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