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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len

交託: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2014年04月18日
感謝主, 上週成人主日學的理財課(真善美培基課程)來到第四課”選擇事奉神而非事奉金錢”, 學到把最愛的交託給神。除非將我們的最愛獻給神, 否則他們就會成為我們敬拜的對象, 並愁苦的來源。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不是惡這個, 愛那個, 就是重這個輕那個; 你們不能事奉神又事奉瑪門。(馬太福音6:24)

最愛的包括, 家人, 健康, 子女, 丈夫(妻子), 工作, 金錢, 自由, 名譽。而當我們將最愛奉獻給神, 在情感中放下我們的摯愛, 神就能透過他們彰顯超自然的大能。例如, 摩西把杖(工作)交給神, 神就使用這杖拯救以色列人脫離埃及的捆綁; 亞伯拉罕把以撒獻給神, 神就使他成為大國。

說實在的, 要把最愛交託給神, 何等的困難, 想到亞伯拉罕或是摩西, 這些都是聖經偉人…而我算什麼? 但是聖靈提醒我, 他們只是普通人, 成就的乃是耶和華! 他們是懂得交託的榜樣!於是我開始也學著把我掛慮的人, 事, 物, 透過禱告獻給神....而且不是作了一次的禱告就成了, 而是日日交託, 我甚至跟神禱告, 如果我不小心任性了, 也求聖靈提醒我, 把我也交在神手中, 主權在祂!

當我決定這麼做的隔天, 我讀聖經, 來到約伯記, 神清楚的回應我:

至於我, 我必仰望神, 把我的事情託付祂。祂行大事不可測度, 行奇事不可勝數! (約伯記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