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貼新聞》泰國批准乞丐條例草案 合法乞丐可持證行乞
泰國批准乞丐條例草案 合法乞丐可持證行乞
2008/08/22 12:03 鉅亨網
【鉅亨網查淑妝•台北綜合報導】 為應對現代社會的實際情況,泰國內閣會議日前批 准一部《乞丐條例草案》,規定合法的乞丐可持證行乞 。
《香港文匯報》引述中新社消息,這部乞丐草案將 由泰國社會發展與國民安定部以及地方行政管理部門負 責監管乞丐,包括為「符合行乞資格者」發放《行乞證 》,對於強迫他人行乞的人蛇則可將按刑事法律論處。
按照該《乞丐條例草案》的規定,「合法乞丐」是 指「在國內合法居留,而且屬於無法按正常途徑就業謀 生的殘障或體質虛弱者,或者無家可歸者或者收入不足 以養活自己者」。並規定「合法乞丐」必須向地方行政 管理部門申報登記,地方行政管理部門受理後發給相關 文件,作為合法行乞的證明。
對於非法行乞者,地方行政管理部門有權進行取締 ,強迫、聘雇或唆使他人行乞的行為,將構成違反刑法 ,有關部門有權法辦。該條例須獲得國會審議通過才能 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