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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林經紀-小菲

收到一封信

2007年07月04日
今天收到一封從公司網站「聯絡我們」寄來的信,是一位不認識的小朋友家長寄的。

我跟這位家長只有在片場的一面之緣,她的小朋友是另一家經紀公司的演員。

信裡家長寫的客套話就不贅述,我直接擷取她的重點:

我想請問上次我們一起拍的OO廣告的酬勞是多少?你們公司可以透露嗎?
我不會告訴別人的,因為我只想私下了解我的小孩原本應得的酬勞,
我覺得我們經紀公司給的酬勞好少,是不是他們抽成不合理啊?

看完信,也很高興公司沒有跟她們合作過,怎麼可以透過別家公司去私下了解呢?



我回覆她:

一、酬勞是商業機密,只有那種沒有職業道德、不守行規的人會跟妳瞎說,如果妳答應參予那間經紀公司幫你們安排的演出,就代表妳願意全權交由他們幫你經紀,如果你的經紀公司已為你小朋友找到演出定位,就會衡量該齣演出酬勞。

二、關於妳提到妳的經紀公司的支薪合不合理?相信妳心中有把尺在衡量妳認知的合理度,妳應該向妳的經紀公司詢求了解才對,而不是拿別家經紀公司的制度來評斷你那家經紀公司。

因為是經紀公司是公司不是「個人經紀」,所以經紀公司談得的演出酬勞裡還必須扣除管銷費用,支薪方式依各家經紀公司而定,也會因為每支廣告案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管銷費用,扣除公司管銷費後,便是公司支付給員工薪水與演員薪水。

站的位置不同,看到的東西就會不同,不明白的事不可隨意傳播,妳的事只有妳的公司能協助妳,其他公司都沒有立場去回覆妳答案,解鈴還須繫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