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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安媽咪

以弗所書2-3

2008年02月29日
經文:2;11-13

◎靈魂的生與死
 聖經所說的「死」對於不信神的人也許不是很容易明白。也許未信耶穌的人會誇耀地說,「我不信耶穌,在世上不也是照樣活得好好的!」「我就像運動選手,有的是強健的身體!」「我就像大哲學家,有活潑的思想!」「我就像明星,有不凡的人格特質!」面對這樣驕傲自誇的人,我們還是得向他們說,如果耶穌沒有拯救他們,他們仍然會「死」!因為一個人最重要的不是「身體」、「思想」和「人格」,而是一個人的「靈魂」。耶穌就曾說:「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10:28)人的肉身終有一天要過去,只是以不同的方式離開世界而已。所以身體的死亡並不可怕,最重要的是死後「靈魂」的去向。神看我們的靈魂至為寶貴,是祂決定我們靈魂的生死,神從未把這決定權交給世上任何人,哪怕是惡者魔鬼也都無一絲一毫可以染指的權利。如此,我們除了神還怕誰呢?除了怕犯罪得不到赦免,還有什麼可怕的呢?如果我們敬畏這位真正值得我們敬畏的神,就可以在世上無所畏懼地面對一切艱難了。

◎想一想
 小朋友,這就是為何我們要為身旁的親友禱告的原因,我們真是盼望他們早日信耶穌,使自己的「靈魂」得著救贖。小朋友,我們當怎樣回應「神揀選的愛」和「祂白白所賜給你的救恩」呢?我們已信耶穌的人,更是要活出主耶穌的生命樣式,使人看見我們有好的行為,也被吸引來認識我們的主,使我們的主得著榮耀!

◎活出好品格
1.今天很努力的把所有功課都做完囉!很棒!
2.聽到你自己在房間背英文單字,媽咪很感動呢!加油!你頭腦比媽咪好太多了,相信你會做得很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