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毅安媽咪

耶穌--我的朋友

2017年11月20日
聖經上有一句話說,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太十一19。)朋友的意思是甚麼呢?在正規關係以外的關係,那種不講地位的關係的,就叫作朋友。比如主人和僕人、丈夫和妻子、兄弟、父子等,都是正規的關係;而朋友就是在這些正規關係以外,另有極親密的關係的。所以有些人在正規的關係上是父子的關係,但也可以在這之外,有朋友的關係。這就是雙方不講地位的關係。有人正規的關係是主任和科員,以地位而論,他們有高下之別,但他們也可以在這正規關係之外作朋友。

主是神,我們是人,主是救主,我們是罪人,這都是正規的關係;但主也樂意在這些正規關係之外,與我們有朋友的關係。因此聖經說,亞伯拉罕是神的朋友。(代下二十7,雅二23下。)神所以能和亞伯拉罕作朋友,乃是神把祂神的地位放在一邊,亞伯拉罕也把他人的地位放在一邊,這樣兩邊就能作朋友。主耶穌是救主,我們是罪人,這是正規的關係。但聖經有一句奇妙的話,就是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這是一件大事。這就是說,主耶穌在救主和罪人的正規的關係以外,和罪人另有朋友的關係。感謝主,祂是罪人的朋友,我們可以按朋友的關係,來到祂面前。

我們這些罪人,可以按朋友的關係來到救主面前,來求祂幫助。譬如聖經上有一個人想要信主,卻信不來,就流淚向主說,『我信不足,求主幫助。』(可九24。)這個人信心不足,仍然可以來到主面前,求主幫助。這就是朋友的關係。又譬如在路加十八章十八至二十三節,說到一個少年的官想要承受永生,主要求他變賣一切賙濟窮人,並且跟從祂。那少年官因為不能變賣一切,就憂憂愁愁的走了。主要求他變賣一切,這乃是正規關係上的正式手續;而少年官感覺不能作到,他就應當立時以主為朋友的關係,來到祂面前和祂商議說,『我作不來,怎麼辦?求主幫助我!』主就必定幫助他。可惜他不用朋友的關係和主商議,結果只有憂憂愁愁的走了。

因著主耶穌是所有罪人的朋友,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的照著他的本相來到主面前,與主商議,求主幫助。本來罪人按著正式手續來到主面前,是有條件的;但罪人若是以朋友的關係來到主面前,則是毫無條件的。所以罪人可以坦然無懼的照著本相來到主面前。罪人以主為朋友,這是福音的第一步。主耶穌是罪人的朋友,任何人只要肯來就行。(取材自臺灣福音書房《倪柝聲文集第三輯第十四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