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載滿行李及三千金前往花蓮,預習花蓮longstay半個月。沒想到,竟然在富里樂合7-11停車場,倒車不慎,撞凹一輛休旅車乘客座車門。雖然只有車損,無人受傷。但是雙方的心情都很差。我們都有保車禍意外險,但需經過警察處理程序,才能申請理賠。為此,我們雙方耗費兩個半小時去派出所做筆錄及酒測。最近恍神得厲害,堪稱優良駕駛的我,......唉!竟然留下不良紀錄。